土地权属纠纷中如何抓住调查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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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燕.土地权属纠纷中如何抓住调查重点[J].资源导刊(河南),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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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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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峡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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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土地改革后,张某的父亲分得房产一处。1953年,当时的人民政府为其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1971年经所在地人民公社同意由该公社的邮政所占用该房产办公,张某一家由所在大队的专业队为其异地盖了两间草房居住,1995年县政府又无偿为张某划拨宅基地302平方米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后邮政所将所使用的草房翻修改造成两层平房一直使用至今,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世纪80年代末,张某以1953年所持有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为由,申请并主张原四间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归自己。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所有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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