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好处费”毁掉一生前途——陈某受贿案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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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陈某,男,1969年1月生,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大专文化,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8月至2007年5月任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用地管理科副科长,2007年6月任用地管理科科长。因涉嫌受贿于2008年5月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三亚市城郊检察院逮捕。2008年11月被三亚市城郊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09年2月,陈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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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共产党 三亚市 环境资源 刑事拘留 有期徒刑 梧州市 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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