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记录档案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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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忠仁.气象记录档案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探讨[J].吉林气象,2008(4):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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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忠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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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气象档案馆,长春13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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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中国气象局发展规划,全国气象部门将现行国家、省、地、县四级气象记录档案管理体制,调整为国家和省级二级管理体制,要求地、县级气象局将属于永久、长期保存的气象记录档案移交到省级气象档案馆。调整后地、县级气象局只保留近5年的各类原始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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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气象记录 管理体制 档案馆 调整 县级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 气象部门 长期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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