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的通知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7号)的规定,部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对需报国土资源部的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应急处置做出了明确规定。现予印发。
|
关 键 词: | 中国 国土资源部 地质灾害灾情 险情快速处置程序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