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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监管履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为突破口加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
引用本文:谷建凡,彭政前.以监管履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为突破口加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J].湖南地质,2008(6):81-83.
作者姓名:谷建凡  彭政前
作者单位: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湖南湘潭411100
摘    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是土地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推行集约节约用地,加速“两型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为从根本上扭转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局面,有效解决土地批后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从监管《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履行切入,提出了依据出让合同条款确定监管的内容,按照出让合同的要求,创新监管工作机制,为监管履行出让合同努力提高自身监管能力的思路和对策。

关 键 词: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批后监管  土地管理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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