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一村支书违法批地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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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会昌.宝丰县一村支书违法批地受处分[J].河南国土资源,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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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会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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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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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宝丰县杨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宝丰县国土资源局的处分建议作出决定,对杨庄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今年6月份,宝丰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杨庄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自1995年以来,擅自批准该村村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该局遂派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落实。经过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将案件移交纪律检查部门建议给予其党纪处分,杨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权限依法作出了上述党纪处分决定。(作者单位: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宝丰县一村支书违法批地受处分@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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