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在中国国内立法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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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伟,周学红.关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在中国国内立法的若干思考[J].今日国土,2005(Z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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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伟 周学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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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
(张伟),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周学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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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野生动植物资源在维护生态平衡、保证科学研究和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等方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绝大多数野生动植物都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招致其被广泛利用。据估计,近年来,全球年均合法的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额约为60亿美元。另外,全球每年非法的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额可达100亿美元之巨,其中走私濒临灭绝动物的年交易额至少达到20—30亿美元。据CITES秘书处统计,1986年至少有300吨象牙从非洲非法出口。在野生动植物贸易受到人们特别关注的同时,贸易中的大量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已构成严重威胁。所以在保护生物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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