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基本农田保护有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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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祁沈忠.海宁市基本农田保护有新举措[J].浙江地质,2009(9):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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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祁沈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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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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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1月海宁市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各镇(街道)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狠抓落实,至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为把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在健全完善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又推出新举措,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激发保护基本农田的内在动力,提高种粮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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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农田保护 海宁市 示范区建设 国土资源部 管理信息化 业务部门 保护制度 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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