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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引用本文: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J].资源导刊(河南),2003(3).
作者姓名: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 
摘    要:编者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规模迅速扩大.许多城市都出现了城市包围农村的现状,这就是广州市说的"城中村".如何处置"城中村"是国土规划部门的任务.所谓处置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硬件处置,如土地、住宅的权属和集体资产的处置.二是软件处置,如户口,社区组织形式,学校、环卫、计生和改制后规划与市政设施的管理,以及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的处置.广州的同志在充分调研之后对上述问题作了既实事求是又因地制宜的规定.我们发现,在这个规定中蕴含着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在不违反现行法规的前提下处处维护农民在转户改制过程中的利益.事实上,广州在"城中村"改制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对其它城市都是已经面临或即将面临但又没有着手去解决的问题.这里我们全文登载"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其目的是希望其它城市引起重视,借鉴广州经验,妥善处理"城中村"问题,为社会的安定团结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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