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利用现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有的土地资源调查成果已经难以满足新时期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现实需要。为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1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浙江更新调查省级试点及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03]194号)等文件精神,我省从2003年6月开始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土地更新调查,截止到2006年10月底,用三年时间、耗资1.8个亿、共有5万多名乡村干部和技术人员参与,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彻底查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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