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耕地增加或减少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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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10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耕地增加或减少的相关政策,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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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部 土地调查 耕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土资源局 资源管理局 国土资源厅 环境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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