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允许农地使用权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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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长沙理工大学课题组.应允许农地使用权抵押[J].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4(9):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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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长沙理工大学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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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沙理工大学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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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允许农地使用权抵押,对于解决农村融资难题,实现城市化工业化具有现实意义。农地使用权是指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承包合同取得的对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2003年8月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确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的法律地位,并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者对土地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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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集体 农村融资 农村土地承包法 抵押人 承包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 用途管制制度 种田能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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