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短波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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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翟佑安.浅谈短波通信[J].陕西气象,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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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佑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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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气象通信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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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气象辅助通信网的发展,短波单边带电台不断增加,西安至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地区局的单边带网已于七月初投入业务运行。榆林、汉中、宝鸡等地区局至部分县站间因地形等条件的限制,利用VHF电话难以联通,也采用了短波单边带组网。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工作效益,本文将简要介绍一些有关短波通信的基础知识,供台站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一、无线电通信使用的频率范围无线电通信使用的频率大致在30千赫到30000兆赫的范围,根据电磁波传播的特征,通常又可分为超长波、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等波段。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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