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等三个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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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修改决定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三个条例修改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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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令 财政部 资源税 负责人 修改 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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