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宅基地纠纷案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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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中晖.一桩宅基地纠纷案引发的思考[J].国土资源,2006(6):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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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中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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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张某和李某虽经村、组同意分别于1985年、1989年建成房屋,但都没有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合法证明。两宅之间3.2米宽空地上的土方为张某所垫,并种植树木。由于两户之间界址不清,李某遂要求镇政府处理土地使用权争议。根据1992年镇土地管理所征收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所依据的统计表显示:李某宅基地东西宽13米、南北长22米;张某宅基地东西宽13.3米、南北长22米。1998年12月,有关李某的宅基地地籍调查表只在“宗地草图”栏标明了李某的东邻是王某、西邻是张某,宗地四至、界址使用面积等均未标明;有关张某的宅基地地籍调查表在“宗地草图”栏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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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宅基地 纠纷 土地使用权 使用面积 桩 合法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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