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体系的必要性和基本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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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来红,黄志华.建立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体系的必要性和基本思路[J].浙江国土资源,2006(9):4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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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来红 黄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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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2. 浙江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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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本拟讨论的关于建立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体系的范畴,既包括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包括类似于“借过”的情形,即为了取得通行权等他项权利,需要土地所有提供方便,甚至可能会因此给土地所有带来不便的情形,如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架设输变电高压线形成的“高压走廊”和埋设地下通信光缆及输油(气、自来水)管道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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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临时用地 标准体系 补偿 土地管理 建设项目施工 高压走廊 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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