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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增用地指标与流量存量使用面积挂钩
摘    要:正近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并下达了《陕西省2017年土地利用计划》,要求按照"先存量、再流量、后增量"的顺序安排年度计划指标,提出流量存量计划使用面积与新增用地计划1∶3挂钩机制。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明确,各地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使用中,城乡增减挂钩完成面积、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面积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面积,均按照1∶3的比例挂钩使用新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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