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非诉执行案件执行难问题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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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迪军,徐吉.国土资源非诉执行案件执行难问题初探[J].浙江国土资源,2012(4):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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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迪军 徐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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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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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土资源非诉执行案件,即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作出后,相对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国土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在我国,其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对该六十六条的补充和细化。但是,国土资源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由于各方面原因困难重重.与该项制度设计的初衷相去甚远,甚至产生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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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 案件 《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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