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关键在规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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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剑云.旧村改造,关键在规范行为[J].浙江国土资源,2006(11):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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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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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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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旧村改造。一个永恒的话题,近几年来.是谋多而动少,议多而施少。何也?土地问题的敏感性是根本所在,其次.是各级政府的思路不清。在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之后,关于旧村改造、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等之类的话题又多了起来。很多开发商蠢蠢欲动。欲在其中做点章、钻点空子。这也难怪。逐利性是商人的基本特征。可以说.旧村改造并非新农村建设的必然结果。通读全.党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概念范畴极其广泛。怎一个旧村改造了得。但讲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又确是其中内容之一,它不同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的是。前是整体的.严格依规划进行的。后是零星、分散和局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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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旧村改造 农村建设 行为 土地整理 土地问题 社会主义 敏感性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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