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带来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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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伟伟.德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带来的启示[J].华北地质矿产杂志,2014(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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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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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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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阅读提示
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在前不久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提到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其实,早在2013年4月,《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就提出,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然而,由于在具体操作层面尚存在一些争议,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推进较为缓慢。我国《物权法》及学理受德国影响较大,建立“德式”不动产登记簿也有较高的呼声,然而照搬德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否适合我国实际有待探讨。本文围绕不动产登记簿的功能,从相关法律制度出发,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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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登记制度 不动产 德国 国务院常务会议 基础平台 信息管理 机构改革 查询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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