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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
引用本文:赵世友.沂水县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J].山东国土资源,2013(12):75-75.
作者姓名:赵世友
作者单位:昌乐局
摘    要:为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工业用地循环高效利用,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的意见》要求,近期,沂水县调整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出让年期由最高不超过50年调整为不超过20年,出让价格不低于供地成本,并且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相应年期的价格。

关 键 词:工业用地  沂水县  出让  弹性  高效利用  市政府  调整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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