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因挪用侵占土地征用补偿款一村官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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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金保.富阳市因挪用侵占土地征用补偿款一村官获刑[J].浙江国土资源,2005(9):6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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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金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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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配合全市打击挪用侵占土地征用补偿款专项活动的开展,切实保护群众利益,日前,富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一起挪用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案。原鹿山街道蒋家村村主任江某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在2003年9月至2004年2月期间挪用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31.4万元,用于私人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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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征用 富阳市 补偿 侵占 2004年2月 2003年9月 群众利益 人民法院 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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