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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应是一种法律行为
引用本文:黄志华."征地"应是一种法律行为[J].浙江国土资源,2006(2):49-50.
作者姓名:黄志华
作者单位:浙江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
摘    要:一直以来.人们习惯地称“征地”为一种政府行为。依笔之见.应把“征地”定位为“是一种法律行为。或是一种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法律行为”更为妥当。主要理由有:

关 键 词:法律  征地  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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