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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引用本文:陈宜全,张德生.浅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J].黑龙江国土资源,2013(8):60-61.
作者姓名:陈宜全  张德生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土地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主体地位,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10年、2012年、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认真做好该项工作,是摆在各级政府及其国土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从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基础薄弱,个别地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缺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界线模糊、面积不准,还存在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农村土地利用不合理和耕地浪费等问题。而通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民拿到土地证书,相当于吃上了定心丸,不但会减少土地权属争议的发生,而且能化解一定数量的农村社会矛盾,

关 键 词:农村宅基地  使用权  土地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土地  集体建设用地  权利主体  管理工作  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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