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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维洛 《国土资源》2014,(10):64-64
如果向人们提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中华人如民共和国何时实现土地国有化的?许多中国人或许会想当然地回答:1949年10月1日。稍作思考之后,也许有人会这样回答:农村合作化以后。然而,这些答案都是错误的。正确的答案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从1949年10月1日到1981年,中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直到1982年,中国才宣布土地国有化,而且还限于城市范围。细心的读者或许会提问,1982年中国的土地国有化是通过什么程序完成的?  相似文献   
2.
王维洛 《辽宁地质》2014,(11):56-57
三、中国关于土地制度的法律法规(1949年-1981年)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临时宪法。其中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同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第27条规定: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凡已实行十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上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上地等项步骤,实行耕者有其田。“共同纲领”在土地所有制问题上继承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即峰持土地私有制,未提到土地的国有化问题。  相似文献   
3.
三、中国关于土地制度的法律法规(1949年-1981年)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临时宪法.其中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第27条规定: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4.
巴符州位于西德南部,面积35,752平方公里,人口9,271,370(1986年1月1日),首府斯图加特。该州是西德欣欣向荣的新工业区,微电子工业、汽车制造、计算机工业等是州发展的主要经济支柱,比较著名的有西门子公司、奔驰汽车公司、波什公司、IBM公司等,40%的工业产品出口。即使是一些被称为“夕阳”工业的部门,在这里却也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在西德经济不大景气的情况下,被称为“阳光照耀下的小岛”,社会失业率几年来一直是西德最低的,约为全联邦平均值的二分之一。高等院校和研究中心是高精尖工业发展的基础,著名的有海得堡大学、斯图加特大学、卡厄斯鲁尔大学、土廷根大学等,据报导,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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