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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实施方案制度最早出台于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中明确将“勘查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列入探矿权人申请探矿权时的要件。2009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中,要求探矿权人需要按照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施工。此外,也首次明确要求了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应组织专家对探矿权申请人提交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由于没有方案编制和审查的明确且统一的要求,部分省份出现标准不一、粗制滥造、随意而为、内容虚假等问题。这为一些地区找矿秩序的混乱埋下了伏笔,同时也使勘查实施方案制度流于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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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铜矿资源勘查开发现状和潜力及接替区选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世纪以来,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成矿区(带)内探明了一批大、中型铜矿床,致其铜矿资源储量和产能大幅度增长,已形成了东西并驾齐驱的铜矿勘查开发格局。文章简要介绍了新世纪以来西部地区探明的主要大型铜矿床的地质特征。通过综合评价,优选出14个西部铜矿资源接替区,即在未来的5至10年间可实现规模开发的中观尺度的资源接替基地。预期到“十三五”末,通过加大勘查开发力度,西部铜矿接替区的铜产能和资源储量都将显著增加。西部铜矿接替区大多地处高山深谷区或荒漠戈壁区,开发基础条件落后,生态环境脆弱,应加快其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应做好铜矿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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