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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宝鸡市震害考察、建筑物分布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宝鸡市地震小区划成果,结合对陈仓台站的汶川地震记录分析,得出陈仓区为5·12汶川8.0级地震Ⅶ度烈度异常区,是以下3种因素综合作用所致:(1)当地场地土层特性与其他地方不同,使得地震动强度较大;(2)异常区在地形上位于一个孤立突出的位置,地形的二维变化进一步放大了当地的地震动作用;(3)汶川地震记录表明,在宝鸡地区中、长周期地震动的成分较高、作用较大.故若有震害,将主要集中在中高层建筑(其自振周期为中长周期).宝鸡市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峰值分区的低峰值区中,由于汶川地震在此的地震动强度小,对所有建筑都不足以造成较重的震害;而在高峰值区中,仅陈仓区有大量中高层建筑分布,汶川地震在此的频谱特征和较强的地震动强度,造成了其独有的严重震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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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原位剪切波速测试结果判定人为干扰(包括改造)过的场地的工程场地类别,各个版本的相关规范、文献中均未涉及到,以致于工程界一直存在着混乱和错误。通过对工程场地类别物理涵义的揭示及常年实测经验的总结,本文给出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与实际方法:首先要评价这种人为干扰的范围及深度是否会影响到地震波对该场地的振动作用,评价的依据是该场地被人为干扰体量的大小。若被改变的场地体量足够大,要用改变后的原位剪切波速测试数据评价场地类别;反之,则不能简单地运用原位波速测试结果,而是要用人为扰动层下面约1m范围内原状土的原位波速测试值的85%替代整个扰动层的波速平均值,进而做场地类别的统计计算和判定。因为少量的人为扰动不足以改变场地的工程类别,却有可能改变直接的原位波速测试结果,从而导致误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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