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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山西省大同市因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存在问题,被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委托约谈.提起当时的"被约谈",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潘志中至今记忆犹新:"约谈对全市震动很大.不过,我们痛定思痛,认真整改,使它成为全市规范土地管理的重要契机."
此言非虚.一年多后的2012年3月31日,"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大同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成效显著单位".
"没有地,不开工,谁也不能违法违规用地"
在大同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克建看来,约谈后最核心的变化是观念的变化."没有地,不开工,谁也不能违法违规用地"成为大同市各级党政领导和用地单位的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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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近几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征地数量日渐增多,征地补偿数额增大,这种情况的出现也给个别乡镇、村少数意志薄弱的基层干部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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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无论在程序还是在补偿标准上均缺少法律规定,其补偿方法主要采用协商形式解决。近年来,随着土地发展权研究的深入,为政府制定收购土地补偿办法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我国建筑物寿命短,收购土地后重新建设不仅浪费土地资产,而且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缩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使之与建筑物的寿命大致一致,不仅减少政府收购土地的难度,而且便于土地的批后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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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在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中,努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确保了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2003年4月至2005年11月,全市完成征地679.95亩。共向被征地农户支付补偿费759568万元,实现土地补偿款零拖欠。该局于2003年4月成立了统一征地事务所。全市所有用地全部由局统一征地事务所统一征用,土地补偿款由统一征地事务所直接补偿到村及农户。同时,该局出台了“区片综合价”体系和《临海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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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的土地补偿标准及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般来说,土地征用是国家与政府为了公共目的而强制取得私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一种行为。在我国是指国家因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强制地将属于单位使用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回或收归国有,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土地征用制度。不同的国家在征地制度的建立和补偿标准上都有其各自的原则和特点,研究国外土地补偿标准对建立我国的土地补偿标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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