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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新疆财政厅将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作为2015年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之一,专门制订改革工作方案,推动资源税改革。首先,全面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的全面清理工作,已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收的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取消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取消各地违规制定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各项收费基金。同时,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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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但目前相关研究成果仍较少。我们构建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omputableGeneralEquilibrium,CGE),建立生产、消费、收入支出和资源等函数方程,采用从价征税方式,参考国内预期税率区间和发达国家税率,模拟和分析税率设置的影响。研究表明:税率设置对社会经济和资源系统影响程度差异不同,在经济相对稳定时,可选择如5%一7%的税率区间;在经济水平较高时,可选择较高税率区间;而在经济波动较大时,可选择较低税率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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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税没有全球统一的模式和惯例,每个国家都必须基于自身的基本制度、需求和目标,制定适合本国的矿业税收政策,好的税制要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成本,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促进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增长。本文从研究国外矿山企业的主要税收科目出发,对我国的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了分析,两者尽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它们的征收性质和目的仍存在着争议。随着今年资源税改革的启动,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改革也不可避免,在整体上还应根据矿业的阶段特点对我国的矿业税费体制进行综合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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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税费改革是我国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税费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有"一税两款三费"的矿业税费体系框架可以继续保持。资源税,在国际上主要是针对大型项目及油气等征收,我国目前是针对所有矿种都征收,应调整为根据不同矿产确定不同的征收税率;矿产资源补偿费,国内目前只反映或只强调矿产资源耗竭补偿,而没有考虑开发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环境、生态破坏补偿因素,应考虑建立费率浮动制度,按差别化管理原则调整、改善征收方式、合理利益配置;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对高风险、信息少的矿业权价款应以零为起点,并坚持申请在先的原则;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应提高门槛以遏制"跑马圈地""圈而不探、不采"的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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