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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2012年3月,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5300平方米林地建住宅区。国土部门巡查发现后,多次进行制止,并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李某拒不停工,继续建设。国土部门认为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属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决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介绍2013年,村民王某在自己承包的2100平方米土地上建木材加工厂,2016年木材加工厂经营不善,王某和村民张某协商,以65200元将该木材加工厂转让给张某建设面粉厂。2018年,张某又将面粉厂以8万元转让给李某之后,李某在该土地上将面粉厂改建为加油站。某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经过调查认为,李某建设加油站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占地,遂对李某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李某退还非法占用土地。二是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  相似文献   

3.
<正>案例某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村民李某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310平方米建超市。该局立案后,经过调查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违法占地,遂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考虑李某仅仅是占用310平方米罚款也就是3100元,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便没向李某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其间,李  相似文献   

4.
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近日印发《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基准》强调裁量权实施程序,明确凡属重大、疑难的违法案件,应当按国土资源房屋重大违法案件会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集体会审,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主城区国土房管局实施减轻、从轻处罚的,应报市局备案:  相似文献   

5.
《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分土地行政处罚、矿产行政处罚、测绘行政处罚三个部分,对国土资源执法实践中常用的、裁量幅度较大的41种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做出了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6.
没收建筑物是对违法用地行为的重要行政处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针对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均有“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处罚规定.……  相似文献   

7.
<正>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行政处罚行为活动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除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8.
正近日,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和国土警察大队全力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虞城县刘店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刘店乡村民田某擅自占用基本农田2.204公顷建虞城县未来养殖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多次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未果。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向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土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确定田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涉嫌土地犯罪。按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规定,将此案移  相似文献   

9.
单亮 《国土资源》2016,(10):44-45
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践中,常遇到土地征转用批复之后,一些建设单位在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先行进场施工造成违法用地的现象。这种在批而未供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非法占用土地中的未供即用行为。对这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应准确把握《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内涵和实质,还应厘清《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之间的关系,这样在下达行政处罚时,才能够做到  相似文献   

10.
正日前,笔者从修武县国土资源局获悉,不久前,该县郇封镇小兰封村村民李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修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李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修武县郇封镇小兰封村集体农业用地13.72亩,用于堆放粉煤灰,从事营利活动。持续不断增加的粉煤灰堆积,严重毁坏了这些土地的种植条件,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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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柘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皮革厂,涉嫌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嫌疑人岗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进行刑事拘留,极大地震慑了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柘城县土地监察大队和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21亩建设皮革厂。柘城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对照《柘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后发现,所占用土地均为  相似文献   

12.
没收建筑物或构筑物作为是对违法用地行为的重要行政处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针对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均有"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处罚规定。但在实践中,如何正确执行这一处罚存在不少争议。以下是笔者的几点粗浅看法。近年来,  相似文献   

13.
《中国国土资源报》5月12日刊登的《行政强制措施不等同于强制执行》一文,对土地执法人员推倒非法占地建设中的砖墙行为究竟是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还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进行了讨论。笔者以为,该行为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尽快完善行政强制措施制度,制止非法占用国土资源行为时不我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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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河南省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为节约集约用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1~5月,共出动156人次,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65宗。二是对在建的违法占地建筑,一律无条件停工。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筑坚决拆除,对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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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栾川县城关镇西河村村民鲁某违法占地建房,并多次阻挠土地执法,被当地派出所依法拘留。3月30日,鲁某在未经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占用本组耕地0.3亩建住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之后,于当天对其下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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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违法事实,我们给你下达《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是没收你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工具;二是处以你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8元的罚款。如有异议,你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我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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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谋取非法利益,宜阳县韩城镇王某、李某、侯某私自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使1.71公顷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三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2013年7月,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韩城镇南驿村河滩耕地上采沙。宜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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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因 2006年初,豫东某镇居民张某,在没有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600平方米建住宅.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张某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房屋.张某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搬进新房居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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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06年7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华莹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超占119亩土地,修建连体别墅和其他设施,超占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7年6月,平山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鉴于本案涉嫌构成犯罪,平山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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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5年3月,某县城关镇西街被纳入旧城改造拆迁范围。住在该街道的居民文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强行违法占地抢建一栋三层楼房。2005年5月18日,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处罚人文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64.8平方米,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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