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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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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评估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要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首先应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有了土地单位面积出让价格,然后再计算所出让土地总面积的出让金。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阶段,对正确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尤为重要。因此,正确评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对于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其出让价格就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国家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可称之为“地价”。  相似文献   

3.
<正>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同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申请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者依照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从而获取土地使用权。而土地出让金的欠缴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相似文献   

4.
划拨土地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芳 《国土资源》2002,(6):60-60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大部分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而这些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不但面积较  相似文献   

5.
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种供给方式,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划拨土地使用权有2种基本形式:一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6.
出让土地使用权如何提前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相似文献   

7.
土地收益租金原名土地年租金.是对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外,由土地使用者分年度向国家缴纳的土地收益.土地收益租金是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8.
出让土地使用权如何提前续期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相似文献   

9.
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关系 我国房地产市场呈三级模式。一级市场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体现的是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是上地使用权出让,具有国家垄断性质。二级市场表现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是上地转让市场和房地产增量市场,具有经  相似文献   

10.
闲置土地的产生原因错综复杂,涉及行政、制度、价格、税收、市场、文化和规划等各方面的因素.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我国对闲置土地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①征收土地闲置费;②延期开发;③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④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⑤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并取得适当的补偿;⑥依法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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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租金的征收,是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外,由土地使用者分年度向国家缴纳的土地收益。开征国有土地租金,符合级差地租理论,体现国有土地的资产属性和权益;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12.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获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也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本文从土地市场、法律关系主体、土地使用者权益等方面分析了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不同。1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对出让方式的补充。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1.1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中规定: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是作为出让形式的补充。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1.2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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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活跃,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行为日益增多。下面就如何搞好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谈一下看法。  相似文献   

14.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受让方,由受让方支付价款的协议。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买卖双方须在60日内到房屋和土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土地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经程序,也是确认土地和房屋产权合法转移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土地登记过程中,正确确认合法的土地转让合同,是依法开展土地登记工作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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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中的限制 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并且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完全性物权,其使用者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行使处分权,故法律规定对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除了必须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间的限制外,并没有过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是国家将土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让渡给社会,转变为土地使用者、矿业权人用益物权的关键环节。以往现场交易的方式,存在着不少问题。现场交易,所有信息集中到交易机构,竞买人的竞买意向、出价底线、出价方法、程序等信息,集中在交易中心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身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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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由资源到资产的转化,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对土地使用权的认识也显著提高。土地登记作为认证土地权属,确定土地权利人的法律手段,其地位亦显重要。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对大量的独自和共用土地进行了登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城镇地籍资料。但是随着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房屋产权私有化程度越来越高,住宅楼底层公建房屋土地登记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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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历史自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曾经经历了三次大变革。第一次是土地改革,把封建土地所有的土地制度改造为农民私有的土地制度。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无限期提供给用地者,土地使用权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间流转。第二次是农业合作化,将农民私有的土地制度改造为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土地制度。改革的结果使农民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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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正土地变性问题咨询读者咨询:我公司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商业用地上建设公租房,现申请将公租房部分土地变为住宅用地,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对土地是否要进行重新评估?咨询台为您答复: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  相似文献   

20.
土地使用权期满续期出让金政策的分析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使用始于1988年,早先的使用年限从20年到法定最高年限都有,年限短的目前已临近到期。到期后的土地该怎么办,是由国家无偿收回呢?还是由现有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如果可以继续使用,那么,需缴纳多少费用呢?所有这些问题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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