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4 毫秒
1.
2002年7月,居民陈某获得一处宅基地,随后,县政府为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2004年3月,陈某将该宅基地转让给常某,双方在县政府办理了  相似文献   

2.
2002年7月,居民陈某获得一处宅基地,随后,县政府为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2004年3月,陈某将该宅基地转让给常某,双方在县政府办理了过户手续.  相似文献   

3.
案件原由 某村村民李某与妻子张某,生有一双子女,均未成年,现有宅基地一处,占地面积为140余平方米,房屋4间,符合当地宅基地用地标准.2005年,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在调解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子女由男方李某抚养,房产全部归女方张某所有.2006年,李某以没有住宅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申请.相关部门答复是:"单身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不予批准."  相似文献   

4.
某村村民李某与妻子张某,生有一双子女,均未成年,现有宅基地一处,占地面积为140余平方米,房屋4间,符合当地宅基地用地标准.2005年,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在调解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子女由男方李某抚养,房产全部归女方张某所有。2006年,李某以没有住宅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申请。相关部门答复是:“单身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不予批准。”  相似文献   

5.
1992年2月,郭某因分户需要,向其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其宅基地用地申请。村委会根据村内用地实际和规划划分一宗土地作为郭某的宅基地,随后郭某在该宅基地建房,但郭某仍一直与其父母居住而禾在此居住。同年10月,同村的村民李某因居住需要,向郭某提出购买该房屋。  相似文献   

6.
正"改革,激活一池春水"。来到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和平乡马场台村、马家湾村的每个人,当切身感受这些村在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短短一年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后,相信都会不由发出如此的赞叹。昔日破旧杂乱的旧村庄如今变为了规划整齐有序、房屋错落有致的美丽新村社;虽然每家的宅基地小了近一半,但腾出了许多地,整齐统一规划后,家家有了宅基地,可谓应保尽保,户户盖起了新房屋,同时还预留了养殖发展用地、新增宅基地用地,农家乐、乡村旅游、特色养殖等  相似文献   

7.
正案 例张辉(化名)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三。三兄弟各有一处宅基地,其二哥张建(化名)房屋一座,共三间屋。1992年,村委调整宅基地,将张建房屋占地范围的少部分调给他人,并答应为张建另划一处宅基地,但附加条件是张建必须将房屋拆除。对村委的宅基地调整意见,张建开始是同意的,但事后又反悔了。20年过去了,张建的房子没有拆除,村里也没有为其另划宅基地。2012年9月,张建因病去世,由于生前无配偶子女,临终前立下遗嘱,房产由三弟张辉继承。张辉按遗嘱继承张建的房屋后,向村委提出请求:村委为其二哥重新划分一处宅基地,并且由自己继承。  相似文献   

8.
案件原由1991年,某村王某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为其划定宅基地一处,同年县政府为王某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王某建房基后,村委会通知其停止了建设。1992年,王某所在乡政府给其新批宅基地一处,王某在该处宅基地上建成房屋居住至今,但未领取该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2002年,王某在取得土地证后,又在原建房基地上建房。  相似文献   

9.
<正>案 例张辉(化名)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三。三兄弟各有一处宅基地,其二哥张建(化名)房屋一座,共三间屋。1992年,村委调整宅基地,将张建房屋占地范围的少部分调给他人,并答应为张建另划一处宅基地,但附加条件是张建必须将房屋拆除。对村委的宅基地调整意见,张建开始是同意的,但事后又反悔了。20年过去了,张建的房子没有拆除,村里也没有为其另划宅基地。2012年9月,张建因病去世,由于生前无配偶子女,临终前立下遗嘱,房产由三弟张辉继承。张辉按遗嘱继承张建的房屋后,向村委提出请求:村委为其二哥重新划分一处宅基地,并且由自己继承。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 您好!近来田阳2位居民在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上碰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请予解答. 一、田阳县田州镇民权街居民,名叫李晓,住宅用地面积为80m2,建筑面积为180m2,土地权属来源为国有划拨,今年3月,李某将该宗宅基地(连同房屋)转让给黄武作住宅用地,并签订了转让协议,到田阳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变更登记时,询问了两个人,有不同的办理变更的方法:  相似文献   

11.
1991年,修武县高村乡周流村村民李某在土地管理部门为其宅基地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004年,因村庄规划,李某住宅需拆迁,村里为李某新规划了一处宅基地,要求李某将原宅基地交回村集体,  相似文献   

12.
正案情简介:1998年9月福建省某市原土地管理局①(甲方)与某村村委会(乙方)、陈某(丙方)签订征用出让合同,合同内容约定陈某拥有某村一地块的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2007年,陈某在该地建设了一幢6层高的框架住宅楼。2009年底,该市国土资源局与甲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甲公司竞得某地块。2010年,该市原国土资源局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0年4月,甲公司就竞得的某地块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的初始登记,  相似文献   

13.
案例
  张某为河南省某县A村居民,去世后留下一处占地300余平方米老宅。大儿子张甲一直在外务工,老宅由小儿子张乙居住。2001年张乙因成家在该处宅基地上翻建新房,并申请办理了宅基地变更手续。2005年张甲回村居住,向村委会申请分配宅基地。村委会因其父亲留下的原宅基地超出规定标准,要求甲乙二人将原宅基地分户使用,而乙却以宅基地上房屋为自己建设为由拒绝分户。  相似文献   

14.
案例一对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双方协议离婚,并将夫妻双方共同的商品房分给女方所有。近日,女方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时,男方当事人拒不配合,只能由女方单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相似文献   

15.
<正>案例陈某承包某乡政府食堂的7年里,垫资了一部分伙食费,后食堂停办,政府无力结清,陈某要求该乡政府将原乡办筷子厂(闲置面积2.16亩房屋10间)租给自己,以抵偿其所欠债务。于是,乡政府与陈某签订了为期10年的租赁抵债合同。陈某在使用期间又增建房屋及其他设施用于家具加工和出售,后被群众举报。执法人员针对"乡政府能否直接出租国有土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 20世纪60年代末,我县政府将一块900平方米的土地无偿划拨给某单位作为商业用地使用.该单位80年代到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过,1993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999年10月因集镇改造,这宗土地上原建的房屋需要拆除,而该单位因没有资金新建房屋,便招揽社会各界人士带资金来合作建房,所建房屋1/3归建房出资人,2/3归该单位,其土地使用权仍属该单位.请问,这种一方出资一方出土地的用地是否视为非法用地,该宗地是办理变更手续还是办理转让手续,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是否要补交出让金?  相似文献   

17.
<正>1991年,修武县高村乡周流村村民李某在土地管理部门为其宅基地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004年,因村庄规划,李某住宅需拆迁,村里为李某新规划了一处宅基地,要求李某将原宅基地交回村集体,李某不予理会。2004年2月,李某拆除了原宅  相似文献   

18.
<正>老王是村里的五保户,常年身患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侄子王涛(化名)担负一切生活、医疗费用并悉心照顾。2017年3月,老王去世,丧葬费由村委会支付。就在国土部门对老王生前的宅基地及5间房屋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时,问题出现了——王涛认为,该宅基地应由其继承使用。其理由为:作为侄子承担了叔叔的一切生活、医疗费用,并且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此处宅基地应由他本人继  相似文献   

19.
从《物权法》谈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没有带来任何惊喜,甚至有点失望。在第151-155条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主要表述如下:“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  相似文献   

20.
案例
  2001年某村村民刘某通过审批,依法取得了一宗宅基地,并在该宗地上修建了住宅。2012年3月,刘某的父亲因病去世,其父在本村留有二间房屋,由刘某继承。同年刘某所在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刘某即对其居住的宅基地和父亲留下的宅基地都进行了申请登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