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魏欣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06,3(5):46-48
宪法修正案将征地制度区分为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但是,没有对土地征用的适用情况和程序做出规定,使其缺乏可操作性,故需要重新构建土地征用制度。土地征用的情况应该有两种:一是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是紧急状态。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况,就可适用土地征用。另外,这两种情况应该适用两种不同的征用程序。 相似文献
2.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其中第十条第三款从原来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可见,国家征地的前提条件只有“公共利益”一 相似文献
3.
征地机构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产物。它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的规定而建立的,是代表政府进行统一征用土地的职能部门。土地征用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强制性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给予合理补偿安置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4.
2004年3月14日公布实施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改直接导致了相应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亟须修改,并将对完善我国的征地制度, 相似文献
5.
今年3月14日公布施行并生效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配套的土地法规也应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修改. 相似文献
6.
一、“征收”和“征用”集体土地的含义我国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从形式上看经历了两个阶段,即从单一的“征用”阶段到“征收”与“征用”并用阶段。在以往的法律法规中,一般均将“征地”统称为“征用”。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土地征收补偿原则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土地征收内涵的重新界定: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颁布之前.在涉及土地征收时,不论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也不论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立法上和学界的论述上一概以土地征用来称之,对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并不作区分:修正案颁布之后,我国宪法正式对土地的征收、征用做出了区分。该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相似文献
8.
9.
贺文涛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0,7(9)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公共利益"是政府征地合法性的基础条件之一。但"公共利益"是多元主体的价值判断,主体利益立场的不同,对其内涵和外延也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界定,从而引发征地各方的矛盾。我国的征地制度显得较为粗略和原则化,特别是在"公共利益"的界定方面,规定得不甚明确,严重损害了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利益,滋生了行政腐败,破坏了社会秩序。而借着这个法律漏洞,以"公共利益"之名违法开发利用土地的案件也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10.
一、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的问题(一)现行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界定。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王国强 《资源导刊(河南)》2006,(12)
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行政主管部门、理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都没有明确补偿的标准. 相似文献
12.
13.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处处体现民本位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征地制度.照此,以往的征地理念和用地模式现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修正后<宪法>的规定,调整征地理念、改变过去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模式,修正前的<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这里的"征用"实际上更多的是体现"征收"的含义,修正后的<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按照修正后<宪法>的规定,现行土地管理有关征地的一些作法、程序、公文表述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征地"的理念需要重新定位,把贯彻落实<宪法>落实在具体的国土资源管理中,使依法行政、民本位思想体现在国土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中.本人认为,重点是把握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行政主管部门、理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都没有明确补偿的标准。国土资源部2003年发布的行业标准《农用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农用地征用(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征收,下同)区片价等于基准地价与社会保障价格之和。《规程》还规定,采用综合法所评估的农用地征用(征收)价格等于农用地价格、地上附属物价格和社会保障价格之和。同一个规程对征收价格的构成规定不统一。为了解决征地中出现… 相似文献
15.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性的收归国有的行为,其法律特征在于它是强制剥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现行土地征收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暴露出某些缺陷,越来越不适应变化了的事实。一、现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现状1.征收目的扩大化《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当前农地征用机制缺陷与对策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地征用制度改革是当前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热点,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清和补偿机制不完善又是其核心问题。笔者将从理论上就这两个问题对现行土地征用机制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完善当前的农地征用制度。 “公共利益”界定与“非公共 利益”对农地发展权的侵犯 相似文献
17.
广西国土资源厅财务处 《南方国土资源》2003,(9):24-26
根据《宪法》和新《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依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进行各项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举办各项社会公共事业的国家建设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并依照法律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为。为 相似文献
18.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怎样进行补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在<宪法>中明确提出了私有财产和补偿的概念.新修正的<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19.
20.
《资源导刊(河南)》2016,(3)
正德国土地开发利用方面的相关制度设计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对其土地征用模式尤其是土地权属的所有性质、土地征用的公益原则和增值收益分享机制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将对我国有重要的启示。私人权利要让步于公共利益除受法律限制外,德国的土地所有权还包含着社会义务。当与公共利益相冲突时,私有权利必须作出让步。但是,政府的土地征收权被严格限制,只有在土地购买和调整置换等方式无法奏效的情况下,土地征用才会发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