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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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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二元土地所有制下,中国城市市区的建设用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依法征收后新增的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以外以及法律规定由国家所有土地以外的农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文登市金岭山庄被位于城区的经济强村西楼兼并后,土地资源得以高效利用,加速了城市化进程,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典范。  相似文献   

2.
崔伍 《河南地质》2014,(5):58-58
建立村委会土地管理责任制,应当是切实管好农村土地行之有效的办法。管理好、经营好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是村委会的法定职责。《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  相似文献   

3.
陈沉 《河南地质》2012,(3):40-41
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对于什么是“城市”,“城市”的边界在哪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存在对该条法律的争议,将其作为“建成区”的有之,将其作为“规划区”的亦有。但迄今为止,未见立法机关的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4.
《新疆地质》2003,21(1):30-30
(1)注意俄罗斯法律和法规关于在俄罗斯境内进行资源开采活动中所界定的所有权和使用、支配权方面的条款,以便签署好与俄资源开发合作的协议.一般来说,俄罗斯的《私有化法》、《矿产法》等有关法律对所有权和使用、支配权等都做了具体的划分;都规定资源、矿藏、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又规定对其的使用和支配权既可以属于国家、也可以属于集体甚至个人所有.例如,1995年补充修订的《俄罗斯联邦矿产法》规定,“在俄罗斯联邦领土范围内,地下资源,包括地下空间,蕴藏在地下的有用矿物、能源和其他资源,均属国家所有”.但同时又规定;“有关对矿产资源的开采、使用和支配方面的问题由俄罗斯联邦和联邦主体共同处理.不能把矿产区块作为买卖、馈赠、继承、捐献和抵押的对象,或以其它形式放弃矿产使用权.可以在联邦法律范围内放弃矿产使用权或将其由一方转让给另一方,根据许可证条款规定,从地下开采出来的有用矿物和其它资源可以属于国家,也可以属于联邦主体,还可以属于市政所有、私人所有等”.  相似文献   

5.
王维洛 《辽宁地质》2014,(11):56-57
三、中国关于土地制度的法律法规(1949年-1981年)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临时宪法。其中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同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第27条规定: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凡已实行十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上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上地等项步骤,实行耕者有其田。“共同纲领”在土地所有制问题上继承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即峰持土地私有制,未提到土地的国有化问题。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相继出台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国有土地不仅可以作为资源来利用,而且还可以作为资产来处分,这样就把使用权从所有权的权能中分离出来,在市场经济中加以运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我国土地一部分归国家所有,另一部分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现行法律还不允许直接进入市场,这就将集体组织排斥于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之外,是对市场主体的不平等对待,侵犯了集体组织的利益.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加入WTO和新<物权法>实施以来,公平竞争机制更加凸现,限制集体土地走上市场之规定,必将得到改变.……  相似文献   

7.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相继出台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国有土地不仅可以作为资源来利用,而且还可以作为资产来处分,这样就把使用权从所有权的权能中分离出来,在市场经济中加以运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我国土地一部分归国家所有,另一部分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现行法律还不允许直接进入市场,这就将集体组织排斥于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之外,是对市场主体的不平等对待,侵犯了集体组织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浙江地质》2011,(11):21-2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日前,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对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主体、政策依据、技术手段和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意见》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  相似文献   

9.
我国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有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所有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偿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就是这看似简单的所有权的转移,实践中却存在着大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矿产资源法》中明确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这就是说,在矿业开发活动中,要实行采矿登记发证制度.下面就实行这项制度的有关问题,谈几点粗浅体会.第一,实行采矿登记发证制度,是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具体体现.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因此,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开采矿产资源,都必须依法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  相似文献   

11.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拆迁成为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但拆迁中暴露的问题和矛盾较多,其中以拆迁补偿问题最为突出。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质是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土地收储的很大一部分都是通过拆迁调整而来。因此在城市拆迁中必须充分考虑级差地租对被拆迁房屋或安置房屋的影响,及时制定合法又合理的拆迁管理、评估、安置等一系列的政策、制度,化解由于拆迁行为引起的各类矛盾。但长期以来,国土管理部门对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储备等方面所作的理论研究较多,取得的实践经验也较丰富,而对城市拆迁中土地使用权补偿方面开展的研究和出台的政策文件却不多。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中对于城市房屋拆迁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都有相关规定,但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缺失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有关条款;另外,各省市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关于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要么避而不谈,要么模棱两可,这就引发了对城市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的争论。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后,争论的焦点就由“要不要补偿”转变为“如何补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土地、房产调查是“城中村”改造中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必须对“城中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私有的房屋、集体公有的房屋等进行详细而精确的调查、测量。由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涉及农民、农民集体和国家三方利益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城中村”内的房地产具有房地产权属界线难以确认,房屋结构、层数,用途复杂多样,房屋所有者杂乱等特点,因此“城中村”改造中的房地产调查、测量也面临确认权属界线、确定房屋结构、层数和面积,确认房屋所有者,保证房地产测量精度等问题,需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程度,依法保障各方利益,才能促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3.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因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集体土地经征收、征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由于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因此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矛盾。  相似文献   

14.
《矿产资源法》为管好、用好矿产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矿产资源法》体现了宪法关于矿藏(即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关于“放开、搞活、管好”加快开发地下资源的总方针,是我国一切矿业活动都要遵循的基本法.五年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大力督促监督下,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地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努力,《矿产资源法》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观念,要十分  相似文献   

15.
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经济法规中的一个重要法规.是我国三十多年来地质矿产工作历史经验的总结.矿产资源法的突出特点是准确地体现了宪法精神: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关于加快开发矿产资源要“放开、搞活、管好”的总方针.既考虑了资源的保护,又有利于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法》对开发矿产资源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徐冬  耿胜伟  吕标 《河南地质》2010,(11):34-35
“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农民建住宅必须得到政府批准后方能建设”等等这些让人耳熟能详的土地管理法律和政策规定,在永城市城厢乡政府大大小小的会议上是村干部们最常听到的一道音符。该乡政府为什么如此重视土地管理工作,用村干部的话说:“我们的乡长陈峰伟惜土如金,  相似文献   

17.
秦晖 《湖南地质》2009,(11):51-52
关于土地、三农问题的许多争论目前进入了一个死胡同。比如,我们经常讨论是否要促进土地流转、土地应是集体所有还是私有、如何增加农民的集体谈判能力、是否要保护耕地等等。还比如,我们经常讨论应该推进城市化还是复兴农村——有人说新农村运动应该是促进非农化的运动,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菏泽市全面贯彻《决定》精神,  相似文献   

19.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通过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下简称招拍挂及《规定》)(2007年9月21日进行修订)。其中第四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相似文献   

20.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但是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征收农村土地其实是一个使农村村民失去土地的过程。征地拆迁工作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被征地群众根本利益,被喻为新的天下第一难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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