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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保护耕地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指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时,须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以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后近二十年来,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保障发展用地和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锐减,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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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阳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8,(1)
耕地保护是我国确保粮食安全、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制度。本文基于长沙市近几年耕地占补平衡及农村土地整治数据,分析认为建设用地扩张占用大量耕地、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耕地质量偏低且利用低下等是长沙市执行耕地占补平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分区域建立耕地补充制度、丰富耕地补充形式、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等对策建议,对完善长沙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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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根据《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28号)和《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工作的技术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以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测算出了符合当地特点的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等级折算系数标准,在近年工作中得到应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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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补平衡潜力及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多地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是我省的基本省情之一.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机制是保护耕地资源、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研究耕地占补平衡的潜力及其制约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建立补充耕地保障机制,才能有效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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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4,(11)
正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为确保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补充耕地质量等级必须等于或高于建设占用耕地质量等级,占用水田必须补充水田。对因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直接开垦水田的,可采取"补改结合"的办法,即开垦与占用水田数量相等的旱地,同时将数量相等的具备改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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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已基本完成,为保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的现势性,国家启动了耕地质量等级年度更新评价,从我省现有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等实际出发,谈谈对耕地质量等级年度更新评价技术的三点想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