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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07年3月份,某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其收购的储备土地,向该市土地登记中心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并希望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提供了以下材料:(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二)地籍测量成果;(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四)土地储备机构和银行签订的贷款意向书;(五)市政府同意收购土地的批准文件;(六)原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注销证明文件;(七)房管部门注销《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文件;(八)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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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张某依法取得了一宗宅基地使用权,并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张某将该宗地转让给李某。李某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后,凭张某的出让合同和双方间的转让合同,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国土部门告诉李某,要先注销张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证,由国土部门与李某签订出让合同,然后凭新签订的出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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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如何提前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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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土地权属调查是土地登记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土地登记核心内容之一,包括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认定调查、土地利用类型调查等。日常土地权属调查是在现场核实宗地权利人、土地坐落位置、土地用途、地形地貌、四至范围和相邻关系等,并通过本宗地与相邻宗地使用者指界,标定宗地界址,丈量宗地界址边长,绘制宗地草图和填写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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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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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土地登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分别指出:“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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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是远房亲戚。甲在县城有住房一套,甲1990年将房屋卖给乙,乙支付给甲5万元,但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协议,仅有一个证人丙在场。1992年,乙申请土地登记,该县土地登记部门仅凭丙的书面证言就向乙发放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并非开展总登记)。乙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后乙将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房屋、土地的过户手续。但甲声称其没有将房屋转让给乙,而只是将房屋出租给乙居住,5万元不是房款,而是房屋的租金。因此要求撤销县国土资源局给乙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未得到支持。县国土资源局特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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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从1988年7月开始城镇土地初始登记,至1994年10月基本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初始登记,农村初始登记于1990年开始,结束于1993年。初始登记中,全县共完成城镇国有土地调查面积11.34平方公里,登记宗地8693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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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市一房地产公司于2005年5月通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一宗150亩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该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约定应于2005年10月开工建设。之后,由于该公司资金问题,此宗地一直闲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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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从中引出一个问题:土地使用权到底是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取得,还是土地使用者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履行合同后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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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2年10月,A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了1宗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新增建设用地(属农用地转用宗地)。A公司取得该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持有关资料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因其未缴纳耕地占用税,被告知需补交耕地占用税后再予以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对此,A公司提出异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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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张某系豫北某市人,1996年取得了一宗宅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997年盖了两层楼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2003年张某急需资金,与李某(在南方打工)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以15万元的价格将其房屋及宅基地转让给李某,李某也全额支付了费用。就在李某准备去办理变更登记时,因单位有事,李某暂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也没有与张某约定何时办理变更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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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于2006年8月份全面开展,现已完成确权,涉及7个乡镇105个行政村302宗地的集体衣用地所有权登记,登记农用地面积84244.97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