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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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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前,博爱县人民政府经过立案、对闲置土地进行认定并通知土地使用权人、举证申辩听证、公告,终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等系列程序,强制收回一宗占地103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03年12月14日,经过博爱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04)博破字第0001-2号],宣告博爱县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2005年4月27日,博爱县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在博爱县人民法院对破产土地进行拍卖,河北省磁县人张某竞得原博爱县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和料场共68869平方米(折合103.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2.
张涛 《河南地质》2011,(9):42-42
1996年,张某依法取得了一宗宅基地使用权,并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张某将该宗地转让给李某。李某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后,凭张某的出让合同和双方间的转让合同,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国土部门告诉李某,要先注销张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证,由国土部门与李某签订出让合同,然后凭新签订的出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3.
日前,三门峡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分别与陕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成功收购了位于三门峡高铁南站北、迎宾大道东西两侧总计1133亩土地,这也是三门峡市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以来一次性储备土地面积最大的一宗国有土地。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为明晰产权,铁路、公路等线型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全国各地展开,目前的《土地登记办法》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对于线型国有土地宗地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将线型国有土地按照普通宗地处理,将会使线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工作变得复杂,会给使用者在管理上带来许多不便。为了更好地服务土地使用者,提高工作效率,应该对线型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简化和规范。  相似文献   

5.
《浙江地质》2008,(1):20-21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于2007年12月30日签发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公布,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土地登记办法》共十章78条,分别从总则、一般规定、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土地权利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对《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土地登记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相似文献   

6.
王福斌 《山东地质》2011,(11):53-55
目前政府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无论在程序还是在补偿标准上均缺少法律规定,其补偿方法主要采用协商形式解决。近年来,随着土地发展权研究的深入,为政府制定收购土地补偿办法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我国建筑物寿命短,收购土地后重新建设不仅浪费土地资产,而且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缩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使之与建筑物的寿命大致一致,不仅减少政府收购土地的难度,而且便于土地的批后监管。  相似文献   

7.
郑义 《河南地质》2009,(6):47-47
甲和乙是远房亲戚。甲在县城有住房一套,甲1990年将房屋卖给乙,乙支付给甲5万元,但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协议,仅有一个证人丙在场。1992年,乙申请土地登记,该县土地登记部门仅凭丙的书面证言就向乙发放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并非开展总登记)。乙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后乙将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房屋、土地的过户手续。但甲声称其没有将房屋转让给乙,而只是将房屋出租给乙居住,5万元不是房款,而是房屋的租金。因此要求撤销县国土资源局给乙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未得到支持。县国土资源局特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相似文献   

8.
罗锜 《广西地质》2008,(3):15-16
房产所有人须具备房屋所有权证(下简称“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简称“土地证”),“两证”齐全的房产才可上市交易、进行抵押等,如果手续不完备,房产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大部分区实行的是房产管理和国土资源(土地)管理两个单位分别管理的体制,因此私有房产的业主必须分别向房产登记部门和土地登记部门申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而许多私有房产业主因为办证程序繁琐而没有进行个人土地登记及房屋产权登记。这对明确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关系、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十分不利。  相似文献   

9.
《湖南地质》2012,(8):49-50
2006年,颜某等11户经与王某协商,在王某取得的一块国有土地上(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权利所有人为王某)合资建房并向王某支付了相应费用,房屋建成后,王某及颜某等11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土地登记申请,2007年1月,某市人民政府为王某、颜某等11户颁发了14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0年5月,刘某向该市国土局提交了一份《申诉状》,称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其与王某共有,  相似文献   

10.
刘超卿 《浙江地质》2010,(12):50-5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应从何时算起,这个问题在土地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经常碰到,涉及到受让方的重大利益。目前存在较大的争议有三种,第一种观点“合同成立生效说”,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第二种观点“批准、登记生效说”,从土地使用证签发之日算起;第三种观点“附条件生效说”,从合同的约定生效之日算起。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起止到底该从什么时间算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相似文献   

11.
寿朋林 《浙江地质》2009,(11):53-54
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土地登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分别指出:“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12.
从1996年上海成立我国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开始,土地储备工作发展至今历时十年了。截至目前,国内已先后成立了2000多家土地储备机构。全国各地在土地储备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但是一直以来有关土地储备的立法仅仅停留在地方立法层面,缺少相应的国家立法。国家的政策文件仅在2001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中提到"有条件的地方要试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相似文献   

13.
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数量的不断增加,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土地商品的特殊性,决定其区位不可再生。一定空间内的土地区域面积的有限性,决定了这个城市不论有多大。政府手头可供调控的土地资源永远是一个常数。这是眼中的道理。正因为如此,土地租赁供地模式第一次写进了1999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内。之后,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2003年9月23日,浙江省政府又以规章形式颁布了《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这些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租赁供地行为,初步界定了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内涵。  相似文献   

14.
一、我国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背景 1992年底到1993年初,我国大城市中出现第一次房地产开发热潮,城市中大量土地闲置,资金周转不灵,耕地数量大幅度下降。为了实现中国经济成功软着陆,经济运行趋向平稳,1996年8月,在上海建立了我国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土地发展中心,从此拉开了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实施的序幕。2001年4月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试行收购储备制度”。自此,土地储备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  相似文献   

15.
张涛 《河南地质》2012,(5):13-13
国有土地租金的征收,是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外,由土地使用者分年度向国家缴纳的土地收益。开征国有土地租金,符合级差地租理论,体现国有土地的资产属性和权益;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土地合理有效地集约利用与流转;有利于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进程,建立和完善公平的市场竞争体系,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谢爱国 《河南地质》2010,(12):40-40
案例 2005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从城中村村民李某手中,以市场价格购买了一处宅基地,该宅基地上盖有两层房屋,李某于2000年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产证。2005年,张某向国土部门申请进行土地变更登记,请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部门认为,集体土地未经审批不能变更为国有土地,  相似文献   

17.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途径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另一种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直接收回,从而达到对土地使用权的重新利用。前一种途径实现土地使用权收回适用的法规是2011年1月公布的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征收和补偿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具体实施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  相似文献   

18.
周玲玲  刘震 《浙江地质》2009,(10):41-43
1996年上海成立了我国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发展中心。之后,土地储备机构在全国各地相继成立。土地储备作为一种新型的土地管理制度,逐渐成为国家规范和有效管理土地市场的必要手段。土地储备机构实质上是政府的委托机构,通过征用、收购、收回、置换等方式,将土地使用者手中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纳入土地储备库.  相似文献   

19.
案例 张某系豫北某市人,1996年取得了一宗宅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997年盖了两层楼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2003年张某急需资金,与李某(在南方打工)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以15万元的价格将其房屋及宅基地转让给李某,李某也全额支付了费用。就在李某准备去办理变更登记时,因单位有事,李某暂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也没有与张某约定何时办理变更登记。  相似文献   

20.
淄博市从2001年成功敲响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第一锤至今,共成交土地915宗,出让面积1679.87hm^2,成交额84.03亿元,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约42.8亿元。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现了过去的要用地“找市长”到要用地“找市场”的根本转变。该市在具体组织实施中,主要做到4个“坚持”:一是坚持招拍挂宗地权属审核制度,未经市、区(县)地籍确权的宗地,不进入招拍挂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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