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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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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期要览     
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土地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第4页)明确,从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  相似文献   

2.
2007年,各地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原建设部、审计署《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监发[2007]6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通过专项清理,初步掌握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基本情况,查处并纠正了一批土地审批、出让以及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推动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范化建设。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监察厅(局)、审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印发后,各地区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的规定,大力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相似文献   

4.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制度的实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推进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但现阶段我国土地出让金在管理和使用制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金征收现状及存在问题——土地出让金征收环节衔接不紧密。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12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土地出让收入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各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大多采用了最高年限。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条件、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应当增加土地出让最低年限的规定,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进行土地出让年限制度的改革研究,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本文在剖析现行土地出让年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提出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导年期,并对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导年期以及如何进行续期管理这两个重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土地出让年期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权威发布     
《今日国土》2012,(4):4
审计署14市县违规征地22万亩审计署4月20日发布《24个市县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资金审计结果》,列举了24个市县在土地出让、征用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合规、不规范的问题。审计发现征地不规范、违反招拍挂制度、保障房供地不达标、部分土地撂荒、不规范减免土地资金、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等7类问题。14个市县有22.35万亩土地征用等不符合相关规定。其中,沈阳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和辽阳县4个市县的51家企业"以租代征"占用集体土地2809.8亩,用于工业、房地产等非农项目建设。  相似文献   

8.
2003年,国土资源系统根据国务院部署,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针对各类开发区过多过滥,征地规模过大,大量征占农民集体土地,一些地方克扣、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进一步开展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刹住了滥设开发区“圈地”之风,认真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初步遏制了违法乱批滥占耕地的势头,一些盲目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从土地供应上得到控制。但是,土地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2004年,我们将进一步按照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促进持续发展、维护合法权益、调控资源供应、…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国家严格土地管理,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仍相当严重,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政策,强化管理。本期刊发的国土资源部《加强土地管理,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第4页)一文指出,当前,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存在的问题值得重视:一是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二是工业用地盲目扩张。三是部分被征地农民利益受到损害,未能确保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四是土地出让收入不透明,使用不合理。五是土地执法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影响了土地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影响了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文章提出,加强土地调控,必须调整利益机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经济手段,从根本上消除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经济动因。一是提高征地成本。二是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三是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四是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原则上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五是加大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力度。加强土地调控,必须完善责任制度。一是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二是实行问责制度。三是明确考核依据。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加强土地调控,必须健全法律机制。要坚持严格依法按规划办事。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监督检查作用。强化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及国土资源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行为。当前,要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通讯》2006,(9):1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2号)要求,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现予印发,…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通讯》2013,(7):19-22
国土资厅发[201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部制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发布。请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土地估价中介机构,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底价确定程序,加强出让地价评估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  相似文献   

13.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土地市场建设,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土地市场建设特别是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规范协议出让行为上要有新突破,在调控土地市场上要有新举措,在土地集约利用上要有新局面。  相似文献   

14.
面对发展经济的供地压力,只有创新机制才有出路,新机制的出发点是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各方面关系,特别是要处理好地方与国家、政府与原土地使用者、政府与用地单位之间的三大关系。对采取招拍挂出让的土地,应建立出让金的收支机制,包括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以及出让金收支预算联系制度,对失地农民保障的机制,留地安置、合同用工、补偿费入股都是可行之策;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还必须要求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系数达到一定的标准。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6,(24):I0002-I0002
山西省平顺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县大力发展矿业经济,矿业财税收入连续3年占全县财政收入的80%,今年全县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取得了新突破,获取土地出让金678万元。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监察厅(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今年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要求,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决定联合对全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相似文献   

18.
“开口”与“封口”2004年1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京政办发〔2004〕4号)。《规定》宣布,从2004年1月9日起,北京市停止经营性项目土地的协议出让。这个《规定》堵上了两年前的33号文件开出的“4个口子”。2002年6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33号)。通知规定,有4种情况可以在市政府批准下协议出让土地:一是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用地,二是小城镇建设项目用地,三是开发带危改项目用地,四是国家级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外非生产加工型一般性高科技项目用地。这为协议出让开了口子。据有关报道,仅2003年,北京市通过协议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就达1亿平方米以上,而北京一年的土地开发量才3000多万平方米。亡羊补牢。我们为什么总是等羊没了才补牢呢。4号文的出台,预示着北京市土地市场的“游戏规则”将更公开,这有利于培育真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土地交易市场。希望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从北京协议出让土地的“开口”与“封口”中得到有益的启迪。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江苏省太仓市积极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000年7月9日,太仓市成功敲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第一槌。2001年5月,太仓市政府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一律在土地市场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出让。目前,全市经营性土地出让已形成了市场化运作、阳光化操作的体制、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提供组织保障。为形成土地公开出让的良好工作环境,太仓市努力做到三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多层次、大范围宣传,使各级领导和…  相似文献   

20.
按照会议要求,现就我部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等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纠风办的部署,始终把加强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和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作为重点,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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