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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资源通讯》2005,(3):43-44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和《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3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缴省级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和中央安排我省的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第三条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预算管理,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四条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国土资源…  相似文献   

2.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并把"生产发展、村容整洁"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充分发挥土地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切实转变观念,积极改革投资方向,扩展土地整理的外延和内涵,努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   

3.
《国土资源通讯》2012,(10):33-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促进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对2008年制定的《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意图1999年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土地管理的政策,目标就是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努力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并明确鼓励盘活现有建设用地、限制新增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前,国家对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按有关规定,占用耕地和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都留在地方,并主要留给了市、县和乡镇,市、县和乡镇政府可以通过征用耕地后出让,获取巨大收益。谁“卖地”,谁得益的机制,刺…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通讯》2007,(3):18-18
部高度重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在2005年开展对国家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基础上,2006年又对开展检查做了相关准备工作。日前,财政部门对一些省份国家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核查和绩效评价.审计部门也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作为2007年审计重点。  相似文献   

6.
湖南省临澧县国土资源局秉承"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争先"的理念,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之路,先后荣获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地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塑造了国土资源部门新形象。土地开发整理--质量与数量并重。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严格":一是做好前期工作,严格立项管理;二是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施工管理;三是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四是健全项目档案,严格内部管理;五是发挥项目效益,严格跟踪管理。这一举错,有效地提升了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质量。近年来,全县先后报批建设用地42宗、面积282.87公顷,其中耕地136.77公顷;先后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1个,新增耕地面积266.12公顷。由于我们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耕地保有量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基本农田保护--政府与基层共管。按照国家对基本农田保护实施"五不准"的要求,我们狠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二是控制了非农建设占用基农田。我们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合理安排非农建设用地,把好建设用地预审关。三是完善了管理网络体系,形成政府、基层组织、农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通讯》2009,(21):11-11,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加强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今年6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330号),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新的要求和我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等  相似文献   

9.
本期要览     
作为国务院31号文的重要配套文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范围、标准等政策进行调整,下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第6页)。《通知》明确,自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财务管理,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缴中央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财政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和审计署四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建成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财政部发布的消息称,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规定,检查范围包括  相似文献   

13.
从1997年以来,廊坊市共开发整理各类土地7950公顷,新增耕地4164公顷。其中,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123个、新增加耕地2810.85公顷:同期,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564.7公顷,连续7年实现了耕地补充有余。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全市农业平均每年新增产值1500余万元。  相似文献   

14.
数字     
《今日国土》2013,(11):4-4
300亿元 财政部11月4日发布消息:中央财政日前通过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下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300亿元,比2012年增加70亿元,增幅达到30%。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为了解决全市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需求的矛盾,安徽省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断创新土地开发整理方式,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全市累计新增耕地达14.36万亩,连续8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真正做到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双赢。建章立制,规范和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合肥市国土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国家严格土地管理,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仍相当严重,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政策,强化管理。本期刊发的国土资源部《加强土地管理,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第4页)一文指出,当前,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存在的问题值得重视:一是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二是工业用地盲目扩张。三是部分被征地农民利益受到损害,未能确保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四是土地出让收入不透明,使用不合理。五是土地执法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影响了土地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影响了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文章提出,加强土地调控,必须调整利益机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经济手段,从根本上消除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经济动因。一是提高征地成本。二是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三是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四是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原则上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五是加大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力度。加强土地调控,必须完善责任制度。一是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二是实行问责制度。三是明确考核依据。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加强土地调控,必须健全法律机制。要坚持严格依法按规划办事。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监督检查作用。强化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及国土资源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行为。当前,要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强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专项(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和使用的管理,根据《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财预[2001]331号)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加强专项支出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现结合昆山市实际,就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条利国利民利业的好政策,谈一点初步的认识。一、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意义重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及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科学的整理利用,并将由整理所得的新增耕地面积,等量置换到城镇建设区使用,以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促进土地资源的充分、合理、有效、有序的开发利用,这对于保障经济和社会…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加强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和"占一补一"用地政策的矛盾日益加剧,实施土地开发整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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