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案情介绍} 2005年9月,大庆义和诚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05年9月29日,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处罚。此后,该公司在未获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又继续进行建设。  相似文献   

2.
<正>案例2006年7月,豫北某市某某公司按照原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要求,提供了合法的、齐全的建设用地手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等资料、个人的各种手续,到该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其公司职工程某某申请办理该公司家属楼5号楼3单元12号房产的土地分割登记。同年,该市国土资源部门给程某发放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2018年1月,该公司又为其公司职工孙某某申请办理同一栋家属楼,即该公司家属楼5号楼3单元12  相似文献   

3.
<正>案例某商贸公司租赁某储运公司一块土地,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约定:该储运公司把自己公司使用的一块国有划拨土地及地上的工棚出租给商贸公司使用,商贸公司租赁上述地块15年,每年支付给储运公司场地使用费15万元,有关建房手续由商贸公司负责办理。某商贸公司未办理任何相关报批手续就建了房屋,经营餐饮、娱乐等业务。国土资源部门巡查中发现此种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4.
一、当前土地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自行占地搞建设。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占用土地的,必须依法提出申请。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但一些地方在未办妥供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同意(或默认)开发商占地搞建设,存在边报边用和未批先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2011年,某村委会以一年每亩1200元的价格与本村29户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用途为高效农业种植。随后,村委会又与农业开发公司签订土地开发联营协议,将这29户村民的75亩承包地交与农业开发公司统一规划经营。联营合同约定,农业开发公司在联营的土地上从事绿化育苗及花卉种植。该公司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29户村民提出异议。村民认为,村委会没有征求村民意见,也没有开村民大会,在没有经村民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与农业开发公司签订允许建设生产经营和生活设施的协议,侵犯村民自主经营权,不同意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县国土资源局经调查核实后,给农业开发公司下达了不予受理用地申请通知,并退回了申请材料。  相似文献   

6.
1996年,某村委会未办用地手续,就占用本村土地修建预制厂,并对地面进行硬化,铺成了水泥地面。2005年,村民王某与该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合同,承包了该预制厂。之后,王某未进行建设行为,只是在原硬化的水泥地面上从事预制楼板生产。2007年,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厂的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宗地为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7.
<正>【基本案情】2006年7月20日,某国有企业向A市政府请求对其一划拔土地进行出让,经批准后,便与A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委托出让手续,经评估等手续,A市国土资源局便将上述土地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成功竞得该地块,当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A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房地产开发公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 2004年8月,上海市A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与甲土地整理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该区一宗地块出让给甲公司,甲公司应于2004年12月31日之前动工建设.签约后,甲公司缴纳了土地出让金.2005年2月1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地块的开发建设权益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支付了土地转让费用.2005年4月,区计委批复同意乙公司建设商业用房,并要求其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2007年2月,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向乙公司出具业务受理单,受理了乙公司调整建设用地有关事项的申请,但因动迁以及规划调整,该地块始终未开工建设.2010年6月,经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申请,区政府批复同意该局以协议收购方式收回涉案地块.  相似文献   

9.
正案情简介:某公司名下有6.67公顷住宅用地,因经济纠纷该宗土地被当地人民法院查封。2012年,该公司不顾查封限制,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规划用途及容积率调整手续,拟增加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等规划用途,并将容积率提高至5.8。之后该公司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调整土地用途及容积率的用地手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发现该宗土地处于被查封状态。  相似文献   

10.
2005年.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在对城区进行建设用地排查时发现:1993年3月13日该县交通局擅自与该县电业局签订协议.将交通局的老址2.38亩土地及地上房屋以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该县电业局使用.该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原则.但至今仍无办理任何用地手续。为此.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对电业局下达了限期进行土地登记的通知.要求电业局按期进行土地登记和缴纳登记所需费用。  相似文献   

11.
2008年1月,焦作墙北村村民赵保礼与村委会协商租用本村土地搞建设,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建设东路北侧、中原路西侧集体土地(一般耕地)建房。至案发时,已硬化了路面,建成房屋两间,还建起了围墙。经测量,违法占地面积达2406.2平方米。  相似文献   

12.
案件原因2006年初,豫东某镇居民张某,在没有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600平方米建住宅。该市国土  相似文献   

13.
2005年5月.私营业主郗军伟与林州市采桑镇上川村几户村民达成口头协议,租用该村15亩土地用于建铸造厂,拟定租用15年,补偿费折合为实物每年每亩300斤小麦、600斤玉米和一袋化肥。7月份,郗军伟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占地动工建设。  相似文献   

14.
2005年,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在对城区进行建设用地排查时发现:1993年3月13日该县交通局擅自与该县电业局签订协议,将交通局的老址2.38亩土地及地上房屋以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该县电业局使用,该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原则,但至今仍无办理任何用地手续.为此,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对电业局下达了限期进行土地登记的通知,要求电业局按期进行土地登记和缴纳登记所需费用.否则,如逾期不按规定申请土地登记,将按非法占地的处理办法论处.  相似文献   

15.
<正>10月7日,鲁山县国土资源局接群众举报,张良镇李庄村村民任某非法圈地,村民小组非法转让集体建设用地。接件后,鲁山县国土资源局迅即指派张良国土资源所进行调查。据查,该违法圈占地块为李庄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600余平方米。该地原为村小学使用,教育改革后乡村部分小学撤并,李庄小学一直空闲未用。李庄村村民任某看到了商机,与村民小组个别代表商定以无限期租用方式取得该块集体建设用地,并于10月6日在未办理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原小学占地面积的基础上扩大范围擅  相似文献   

16.
基本案情:案件分析:一、如何看待甲乙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效力2012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甲公司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使用权的10亩土地租给乙公司使用,双方在出租合同中约定,该地块用于物流。乙公司随即对该地块进行了建设并投入物流经营。后经土地管理部门查明,甲公司该出租地块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并不能作为仓储用途,乙公司对此情况也知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又出租的现象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 20世纪60年代末,我县政府将一块900平方米的土地无偿划拨给某单位作为商业用地使用.该单位80年代到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过,1993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999年10月因集镇改造,这宗土地上原建的房屋需要拆除,而该单位因没有资金新建房屋,便招揽社会各界人士带资金来合作建房,所建房屋1/3归建房出资人,2/3归该单位,其土地使用权仍属该单位.请问,这种一方出资一方出土地的用地是否视为非法用地,该宗地是办理变更手续还是办理转让手续,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是否要补交出让金?  相似文献   

18.
为群众建垃圾中转站本是一件方便群众的大好事,但是近日,河南省安阳市环卫处却因用地手续不合法而受到安阳市土地监察队的处罚。 事情的起因要从2003年7月说起,当时,安阳市文峰区前张村与市环卫处签订协议建垃圾中转站,由前张村无偿提供土地,市环卫处负责建设并无偿转运村里的生活垃圾。2004年3月,市环卫处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动工建设,同时文峰区环卫处在垃圾中转站的东边又建设了一幢两层楼。经市土地监察队执法人员现场勘测核实,垃圾中转站占地492平方米,两层楼占地645平方米。 随后,市国土资源局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9.
《浙江国土资源》2007,(1):25-26
随着土地市场的日趋规范,部分企业和个人对农村集体土地动起了“歪脑筋”。为此,陕西省政府日前颁下“禁令”,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凡擅自占地建设的,按非法占地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按照省政府相关件要求,今后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案情介绍]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境内平齐铁路复线工程是哈尔滨铁路工程所在泰来县江桥镇所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该工程于2007年2月份报批,通过省厅预审后上报国土资源部。12007年4月该项目在未取得正式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动工建设,共占地1993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1800平方米,建设用地66000平方米,未利用地1500平方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