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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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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深刻理解"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正确诠释"三权分置"的法理基础,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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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广西北流市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村落"空心化"现象严重,出现"一户多宅"、超占多占宅基地、宅基地私下交易等问题。以上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从根本上催生了北流市农村宅基地制度该改革的诉求。如何引导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合理规划利用村庄土地,成为北流市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北流市2017年12月开始统筹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北流市对照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任务及要求,在探索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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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深刻理解"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正确诠释"三权分置"的法理基础,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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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义乌市被列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承担宅基地改革任务;2016年9月,国土资源部部署义乌市统筹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两项改革。改革试点以来,义乌市系统设计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一意见、七办法、九细则”的制度体系,探索宅基地“所有权、分配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了宅基地有限制的转让,让农村宅基地入市交易向前走了一小步,彰显了改革的“义乌智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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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渔阳,天津市蓟州区古称之一。说起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津城百姓耳熟能详的便是"渔阳八景"。如今,在全面深化改革之际,再说起这座小城,它还是担着不少改革重任的试点,其中之一便是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今年5月10日,全国村土地利用规划现场会在这里召开。记者了解到,蓟州区村土地利用规划与宅改相互促进,村土地利用规划规范指引宅改试点,为"试制度、试政策"提供落地保障;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的探索,在改进宅基地管理制度和维护农民用益物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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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改革任务的全面推进,农民群众对盘活资产,加快流转,促进增收呼声日渐高涨,对不动产权证的发证要求也日渐迫切。2018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工作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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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创新审批机制。改革农村宅基地审批办法,把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乡(街道),并严把宅基地审批关。对新宅基地申请多的村进行合理指导,鼓励有条件的村在符合条件的建房户中以拍卖的方式安排宅基地,所得收益为村集体所有,实现宅基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使农村土地价值得到体现。二是盘活存量资源。逐步清理一户多宅、应退未退的宅基地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退出和闲置的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的原则进行整治,通过基础设施配套和完善后作为新的宅基地推出,或直接用于村公益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8.
正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提出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是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任务,也是浙江省急需突破的重大实践课题,为此,近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就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开展了调研。一、基本现状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地对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呼声十分强烈,探索积极踊跃,创造了许多鲜活经验。1.义乌等改革试点地区大胆实践,率先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设计一是通过民主协商方式确认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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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首块115平方米的农村宅基地"微型土拍",经10轮竞价后最终以10万元成交;该做法是对"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又一有益尝试,在利用市场手段盘活农村宅基地,让优质宅基地价值实现最大化的同时,充分保障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对改善住房的美好需求。一是强化资格审查。严格执行"一户一处、拆旧建新"原则,竞拍者必须是本村村民且符合建房条件,竞拍地块由村"两委会"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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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户竞投”供地的主要做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规定“对于优良地段和空闲地,村集体组织可组织有资格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公开招标,中标人可优先选择宅基地。”以此为依据.莒县大胆借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农房建设供地制度.创新出“定户竞投”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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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广量大,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莱芜市在探索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实行宅基地跨村安置、推进集中居住区建设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并对宅基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有关规定与发展不适应,审批、管理程序繁琐,地方性创新政策落实难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对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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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宅基地不能私自转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7月,尉氏县政府包案下访中,处理了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两户农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却不依法申请,而是将一处有证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私下转让,并引发了一场纠纷,最终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被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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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撬动乡村要素资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影响了城镇化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村发展。乡村振兴红利不够、动力不足等问题表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已迫在眉睫。本文以国内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区探索实际为基础,总结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可参考的实践经验,并指出当务之急需破解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一地三权"未明确界定、"三权分置"缺少顶层设计等问题,提出了多路径落实宅基地所有权、切实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建立农宅市场交易体系,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农村宅基地风险防范机制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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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浙江省城市化进程加快,一方面导致城镇用地不断扩张,另一方面导致农村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由于缺失宅基地退出的有效机制,造成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同时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满足。为完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宅基地的集约高效利用,笔者深入嘉善县、义乌市、松阳县等地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的座谈、访谈和农户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利用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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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多年来,虽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但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却举步维艰,争议甚大。然而,无论是对于农民的财产权保护,还是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抑或新型城镇化建设来说,这一项制度的改革都是必需的。因此,在本轮土地制度全面深化改革中,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走向一直为人所瞩目。中办和国办在2015年11月联合下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了"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笔者认为,这一改革思路,意义非常重大,有必要专门加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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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1年,修武县高村乡周流村村民李某在土地管理部门为其宅基地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004年,因村庄规划,李某住宅需拆迁,村里为李某新规划了一处宅基地,要求李某将原宅基地交回村集体,李某不予理会。2004年2月,李某拆除了原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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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8月10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专员马岩,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罗保卫调研湟源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进展情况,他们对已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调研中指出,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敢于创新、积极作为,全面推进以"四项内容"为主要任务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湟源县自2015年3月启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以来,勇于创新探索,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实践推进,以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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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2014,(1):28-29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日前,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明确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扩大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谈及农地改革的基本逻辑和底线,胡存智表宅基地改革的目标是逐步扩大权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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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毫无疑问,这为从2015年起至2018年止,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在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近期,笔者先后到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江西省余江县、安徽省金寨县、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和湖南省浏阳市,与从事试点工作的50多名专业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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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激活农村土地要素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宅基地"三权"中,资格权作为新创设权利,是"三权分置"逻辑关系和有效运行的关键纽带。当前,基层改革探索积极,涌现出不少鲜活的经验做法,但是对宅基地资格权的定位、权能和实现形式等规定不一,甚至五花八门,有些盲目发证造成了不动产登记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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