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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方式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推荐项目应是在2012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管理类项目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按国土资源管理类推荐的项目,如不符合相关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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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通讯》2009,(15)
该《办法》共七个部分,即:总则,推荐,评审组织,评审,公示,批准和授奖,附则。《办法》明确规定,为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国土资源科技事业的发展,设立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在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规划与利用、地质调查与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与保护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国土资源管理等八个方面开展评奖工作,并分别制定了相应具体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共奖励项目70项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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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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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通讯》2008,(17):30-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实施政务公开,提高网上信息服务质量,根据部《关于开展2007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20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具体要求,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通过国际互联网对全国县(区)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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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通讯》2008,(3):15-15,25
2007年9月以来,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对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三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在百日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全面排查,严肃查纠,认真整改,基本完成了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推荐,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审核,《中国国土资源报》和国土资源部网站公示,部决定对在百日行动中遴选出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等107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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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通知》对开展“回头看”行动作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环保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组织实施好“回头看”行动。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下面,我就环保部门贯彻落实“回头看”行动讲三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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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机关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准确掌握2014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持续更新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有效支撑国土资源综合监管,服务“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部署开展2014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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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通讯》2002,(1)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1]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为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案质量,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案件查处工作的制约、监督和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的整体功能,现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督办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此次印发的“三项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制度性规定,同时报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 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 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督办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