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财务管理,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缴中央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通讯》2005,(3):43-44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和《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3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缴省级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和中央安排我省的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第三条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预算管理,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四条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国土资源…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国土资源通讯》2009,(21):11-11,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加强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  相似文献   

5.
本期要览     
作为国务院31号文的重要配套文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范围、标准等政策进行调整,下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第6页)。《通知》明确,自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  相似文献   

6.
浅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是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而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专项资金。其资金主要来源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等。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管力度不断加大,各级财政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也在逐年增加。这对于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落实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化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立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但由于土地整理项目在我国还是一个全新…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强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专项(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和使用的管理,根据《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财预[2001]331号)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加强专项支出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通讯》2008,(9):14-15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分成薪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3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今年6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330号),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新的要求和我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等  相似文献   

10.
财政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和审计署四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建成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财政部发布的消息称,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规定,检查范围包括  相似文献   

11.
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的配套措施,新修订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第7页)出台。新的《办法》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的依据。以改变以往计划注重对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控制、缺乏对实际用地总量进行有效控制的现状。按照修订后的《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在计划监管考核方面,修订后的《办法》从两个方面对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强调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监测数据作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的唯一依据,严格执行超计划用地惩罚措施;二是完善对计划执行情况的过程监管,对计划台账管理、中期考核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通讯》2007,(3):18-18
部高度重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在2005年开展对国家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基础上,2006年又对开展检查做了相关准备工作。日前,财政部门对一些省份国家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核查和绩效评价.审计部门也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作为2007年审计重点。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为适应政府预算管理改革要求,更好地保障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加强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15.
数字     
《今日国土》2013,(11):4-4
300亿元 财政部11月4日发布消息:中央财政日前通过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下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300亿元,比2012年增加70亿元,增幅达到30%。  相似文献   

16.
2005年10月,广东省出台《集体建设用地合作权流转管理办法》,一时间经济法律界的专家学者纷纷撰文。有的指出:(1)珠三角地区二十年来土地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市场活跃;土地发挥了最大的经济效益,当地农民因之走上富裕道路:(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国有土地的管理办法出让、出租,实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所有权权能的全面行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3)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者签定有偿使用合同并获取土地收益,从根本上解决了被征地农民与政府的矛盾;(4)国家对某一项工作做出改革决策之前一般先进行试点,在取得成功经验以后全面推开,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不久将在全国实施……  相似文献   

17.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意图1999年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土地管理的政策,目标就是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努力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并明确鼓励盘活现有建设用地、限制新增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前,国家对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按有关规定,占用耕地和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都留在地方,并主要留给了市、县和乡镇,市、县和乡镇政府可以通过征用耕地后出让,获取巨大收益。谁“卖地”,谁得益的机制,刺…  相似文献   

18.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并把"生产发展、村容整洁"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充分发挥土地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切实转变观念,积极改革投资方向,扩展土地整理的外延和内涵,努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源通讯》2005,(11):45-4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强化、细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保障按规划、计划管理土地,合理、节约使用土地,特制定本办法。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5.《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6号);6.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  相似文献   

20.
《国土资源通讯》2008,(11):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规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