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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宅基地制度经历了从权能合一、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的权利体系转变,从农户所有向集体所有的归属主体转变,以及从自由流转向限制流转的处置方式转变。借助产权界定理论,以产权界定的相对性和渐进性为出发点,归纳得出影响产权界定的三个因素:制度环境、目标导向、主体关系。以动态配置的权利体系作为划分标准,梳理宅基地制度变迁的四个阶段,揭示贯穿其中的产权界定的多重诱因:总体性制度环境的转变,国家的目标导向的转移,以及政府、集体和农户间关系模式的转换。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之下,当代中国宅基地制度的产权实践呈现出三个特征:产权的制度形态从攫取型转向包容型,产权的“公共领域”逐步缩小,产权的“国家悖论”始终存在。  相似文献   

2.
城市土地的立体化开发利用促使土地管理模式由平面管理走向更精细的空间管理,当前的建造技术支持了各种形体的建筑建设,为三维产权空间管理提供了现实案例.三维地籍的核心是对产权体的描述与管理,本文从现实的多个三维建筑形体出发,从建筑物的三维产权体与地表形态的关系、与地表的方位关系以及与地表宗地的对应关系3个角度讨论建筑产权体的空间关系分类,围绕三维产权体可能的空间形态开展分析研究,以便快速了解各类复杂建筑和产权体的显著特征,有助于准确描述产权体的空间状况及权利划分状况.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之名,行谋取商业利益之实,滥用土地征收征用权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归根结底,都是由于我国土地征收征用制度中"公共利益"概念不准确,缺乏权威界定造成的。因此,大力推进"公共利益"的立法界定不乏是一个很好的举措。  相似文献   

4.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担负着土地、矿产两大自然资源和土地市场和矿产权市场两大资产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双重任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贯彻法律、法规的执法行政部门.  相似文献   

5.
我们郑州市是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进行采矿权市场探索的.几个月来,采用拍卖和挂牌方式共成功举行了3次共计22宗乙类矿产(普通建筑用矿产)采矿权的有偿出让,结束了我市过去单一行政审批无偿授予采矿权的历史,初步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采矿权市场,从而对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现矿业秩序井然、健康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矿产资源公权管理的滞后对私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探矿权价款的确认与征收和采矿权价款的混淆。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或开采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应当向国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在目前探矿权管理中,出现了两个极端。一是无论申请勘查的区域地质工作程度高低,一律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对于地质工作程度很低的区域增大了申请人的投资;二是无论申请勘查的区域地质工作程度高低一律采用审批制,在赋予申请人探矿权时不评估,对该探矿权是否应该缴纳探矿权价款不予界定,申请人在得到该探矿权后经过勘查投入取得开发机遇时,要缴纳采矿权价款,在采矿权价款中扣除探矿权人的勘查投入。事实上,一个不具备开采条件的矿产地,经探矿权人的投资获取资源信息后才使得矿产资源被开发利用,该矿产资源才有了采矿权价款,因此,采矿权价款中的大部分应该是探矿权人的投资收益。  相似文献   

7.
知识点滴     
什么是矿业权? 矿业权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合称。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块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称为采矿权人。矿业权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界定矿业权的性质、时间与空间限制;2.设定取得矿业权的资格、条件和程序;3.界定矿业权人的权利与义务;4.受理矿业权申请,审批并授予矿业权;5.征收管理矿业权使用费;6.矿业权转让、延续、变更和…  相似文献   

8.
问:开展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三十三条以及国家其他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房地产转移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有权同时转让、依法转移的土地使用权应办理变更登记、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以及房屋产权和土地权利人应一致等。产权人通过购买房改房、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房屋取得住房产权,房屋权利由原产权单位或房地产开发…  相似文献   

9.
我国1996年8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允许依法转让采矿权.第六条规定: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国务院1998年发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0年11月1日发布<采矿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6月11日又发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对此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尽管如此,广西目前的采矿权市场尚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0.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中市级初审问题的紧急请示》作了复函。该函指出,在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过程中,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法定权限内履行职责,不存在向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初审权的问题。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中市级初审问题的紧急请示》中提出:为了避免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过程中的矿权重叠,加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监督作用,拟实行省级发证市级初审制度。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在申请中表示,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采矿权审批过程中的市级审批与法律出现抵触。国务院法…  相似文献   

11.
关于我国空间权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对土地的利用也由向地表四周扩展,转变到向地上、地下空间分层使用上来,空间权的概念由此产生.与西方各国比较而言,我国无论在土地立体利用的时间层面,还是在立法层面,都处于相对落后状态.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对空间权制度做出了尝试性规定,但未对空间权制度的相关问题做出具体规定,这与土地立体利用的理论和实践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需要创新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空间权制度,以有效利用空间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2.
1996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建立了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和依法流转制度,维护了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矿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部修正后的《矿产资源法》也渐渐暴露出在某些方面的局限性,其中的一些条款也与我国加人世贸  相似文献   

13.
栾川是矿产资源大县,现已发现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和水气矿产4大类,共50余种.目前,全县各矿业权人共持有采矿许可证182个、勘查许可证101个,采矿权和探矿权面积占全县实有面积的45%以上.  相似文献   

14.
住宅小区共用宗地面积的分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已实现了职工已购公有住房由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的过渡,从而使已购公有住房的上市出售成为可能。根据建设部第69号令《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及各地相应的地方性管理办法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在上市交易时,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  相似文献   

15.
集体土地流转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土地承包.20年来,集体土地产权市场化建设几经起落,至今仍无多大起色.相反,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却顺利得多,只几年功夫便形成了制度.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程缓慢的原因,一是改革的思想和理论准备不足;二是集体土地产权改革缺乏整体推进的市场环境;三是集体土地市场化政策存在摇摆,使改革面临信用危机.因此,新世纪集体土地产权市场化建设必须以史为鉴,加强领导,综合推进,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相似文献   

16.
<正>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不一定全部都能转化为资产,向资产转化的前提是自然资源的价值,而且需要一定的产权要求和市场条件。产权就是要解决资源是谁的,资源如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问题,产权不明晰的资源往往利用低效甚至被破坏,从而带来"公地悲剧":即每个人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而每一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从而造成  相似文献   

17.
现行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出资人所有权虚置、收益权削弱、法人财产权丧失等产权制度缺陷 ,严重阻碍着它的进一步发展。形成这些缺陷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方向不明和对产权范畴的片面理解 ,因此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创新应在清晰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向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产权形式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8.
在地质矿产勘察工作中,涉及的大量问题是在三维空间中的,矿产勘探工作是通过勘探、坑探等工程获取近地表三维空间矿产的基本信息,目的是查明地下三维空间矿产的质量、规模和位置和形状。  相似文献   

19.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宪法及法律确定的基本原则.在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下,矿权人依法取得并行使的权利实际上是矿产使用权.近年来,对将矿权分设为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质疑,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而矿权作为特别物权在转让时究竟是遵循物权行为理论模式,还是适用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也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20.
政民互动     
正关于采矿权到期资源量未采完问题咨询读者询问:我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获得了一建材类矿产,属县级发证,现采矿权快要到期资源量未开采完,价款全部交清,请问能够延续吗?咨询台为您答复: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因反映的采矿权属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登记,请您直接前往采矿许可证原登记机关咨询是否具备采矿权延续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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