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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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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资厅发〔2008〕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根据《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国土资源通讯》2009,(10):15-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为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部组织编制完成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国土资源通讯》2009,(21):12-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设立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463号)(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通讯》2008,(14):19-19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从今年开始,部第一批颁发的甲级资质证书将到期,为做好甲级资质证书的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通讯》2011,(9):39-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2006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以来,矿业权分类管理全面实施,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率先推行,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通讯》2008,(18):37-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做好废弃矿井治理工作,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督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54号),要求各省(区、市)对废弃矿井开展全面调查,及时消除隐患,编制治理规划,推进治理工作。  相似文献   

9.
《国土资源通讯》2009,(8):26-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39号)的精神,切实为扩大内需项目做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通讯》2006,(24):17-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部第33号令,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关于开展200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通讯》2005,(16):18-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7号)的规定,部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对需报国土资源部的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应急处置做出了明确规定。现予印发。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通讯》2011,(9):34-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为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依据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按照《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党发[2010]3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国土资源通讯》2008,(18):30-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推进政务公开,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委托,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源通讯》2011,(5):41-4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5,(15):15-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工业地勘部门(总公司):根据国务院第150号令、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1〕809号)及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71号)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05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新立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立项原则与工作重点2005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新立项目继续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工作五年…  相似文献   

16.
《国土资源通讯》2006,(19):25-25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地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国土资源部拟于2006年11月11日至17日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7.
《国土资源通讯》2005,(20):9-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6号令)的规定,为做好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切实安排好经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8.
《国土资源通讯》2006,(5):1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新修订的《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2号令,以下简称《信访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4日,孙文盛部长签署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实施《信访规定》,经部领导批准,现就《信访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信访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为…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厅发〔2006〕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财政厅(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工业地勘部门(总公司):根据国务院第150号令、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1〕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新立探矿权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申请资料(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除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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