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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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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0年6月4日,江苏省邳州市邹庄镇石西村村民刘公玉提出用地申请,经村委会讨论同意及镇政府审核后,邳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7月18日批准刘公玉使用非耕地198平方米用于新建住宅。刘多次要求村民管銮富清除在其审批宅基地范围内的杨树、柴堆等杂物,管予以拒绝,刘遂于2003年5月25日持邳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手续诉请邳州市人民法院判令管清除宅基地上杂物。  相似文献   

2.
某社区现位于江苏省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该社区居委会前身村民委员会于1998年6月依法征用本村第四组集体耕地10.21亩(6806.66平方米)建设村胶合板厂,该胶合板厂厂长系本村村民王某。2000年经土地初始登记办理了以权利人为胶合板厂的国有土地工业使用权证书,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0.2664亩(68443平方米)及该厂法定代表人为王某。2004年5月王某在办理了城市规划许可证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后,  相似文献   

3.
张某,男,45岁,某村民小组组长。1997年7月,张在利用职权未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本组另一村民承包耕地83平方米建设住宅。7月20日开始动工,7月21日镇土地管理所即前往制止,张不听劝阻,继续施工。8月14日,邳州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信,又派人前往制止,张仍我行我素。市国土资源局遂立案调  相似文献   

4.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随意转让,它的用途也不能随意改变。可汝阳县城关镇北街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任高潮多次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最终讨论通过将该村的5.2亩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并永久使用。2006年9月13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该村民小组组长任高潮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2005年5月,时任汝阳县城关镇北街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的任高潮多次主持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会议,讨论决定将位于汝阳县城隆盛路两侧属于该村民组的土地交由开发商开发。2006年1月,任高潮和村民小组的4个群众代表与3个开发商签订了名为开发实为转…  相似文献   

5.
问:工行宁陵县分理处,于2000年5月将本单位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未经批准擅自签订协议,以转让地上建筑为名,转让给宁陵县烟草公司,转让期限自2000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转让价款25万元。  相似文献   

6.
<正>龙胜县平等乡平等村土地整理项目是2006年第五批自治区投资整理项目之一。该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57.205公顷,涉及20个村民小组,总投资136.07万元。该项目从2007年11月12日动工,于2008年5月12日竣工。经2009年一年多时间的实践检验,该  相似文献   

7.
《河南国土资源》2008,(6):12-13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已经2007年12月5日监察部第11次部长办公会议、2007年12月4日原人事部第5次部务会议、2007年11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5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00年3月2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发布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8.
[案情]江苏省邳州市某村村民冯某,女,21岁,其全家祖孙七口在村内只有一处占地面积151平方米的老宅。2002年2月,冯某以“已达婚龄拟结婚”为由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批准宅基地一处,经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审核上报后,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冯某一处198平方米的新宅基  相似文献   

9.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已经2007年12月5日监察部第11次部长办公会议、2007年12月4日原人事部第5次部务会议、2007年11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5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旋行。2000年3月2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发布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0.
【案情】江苏省邳州市某村村民王刘夫妇,1998年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占用本村集体耕地63平方米建设住房。2003年初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情况下,王刘夫妇在其前述非法占地住房前继续擅自占用集体耕地144.4平方米圈建院墙。王刘夫妇该蚕食集体耕地作为私宅用地行为在当地造成影响。  相似文献   

11.
西藏土地荒漠化遥感监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应用RS与GIS技术,利用1976年的MSS数据和2000年TM遥感数据,对西藏境内的荒漠化土地现状与动态变化进行监测研究,并对其时空演变特征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西藏荒漠化土地面积2000年为29.08×104km2,占总面积的24.28%,其中沙质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4.99×104km2,占20.86%。1976年荒漠化总面积为27×104km2。由1976~2000年间,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增加了20 764.67 km2,共增长7.69%,年增长率为0.32%。同时,土地荒漠化程度明显加重,重度沙质荒漠化土地面积增加了315.87%。  相似文献   

12.
郝辉  董欣  张晟南 《国土资源》2014,(7):F0002-F0002
正为迎接第24个全国"土地日",辽宁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与往年相比,今年辽宁的"土地日"活动注重贴近农民,各市(县)举办的多场文艺演出都将保护土地、珍惜土地的意识贯穿其中,所有演出人员均来自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及农民,不但拉近了国土资源工作人员与村民百姓间的距离,也为今后土地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宣  相似文献   

13.
近日,财政部核查小组到临朐县对2001年以来中央财政投资按计划应竣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核查。核查组先后利用2天时间,分别对临朐县2001年以来中央财政投资的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和东南丘陵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设和资金运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临朐县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分布于该县境内的原22个乡镇,有22个项目片。1999年2月,国土资源部批准该项目为国家投资的首批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批复建设规模3333.33公顷(5万亩),增加耕地1066.67公顷,于1999年7月至2000年5月进行了施工,2001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进行了终验。共开发整理…  相似文献   

14.
绍兴袍江工业区组建于2000年7月,是绍兴市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业新城区和绍兴市中心城市三大组团之一,是绍兴市拟保留开发区中面积最大的开发区,拟保留面积41平方公里.  相似文献   

15.
修成国 《国土资源》2002,(12):36-38
提起庄河市,读者应该不会陌生。我们曾于《中国国土资源报》2000年2月18日三版头条和2001年2月28日二版头条,分别以《闸住暗河》和《三槌  相似文献   

16.
"同富"即"共同致富".然而,同富村虽名为"同富",并拥有处于南宁市近郊的区位优势,在没有开展土地整理之前,"同富"的愿望一直没有得以实现.2008年,同富村村民共3641人,村民人均年收入仅为2000元.而土地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让村里人逐渐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2009年,同富村土地整理项目开始实施,建设规模达716.6公顷,项目任务资金为1301万元.2010年,就在项目顺利完工后的第一年,该村人均年收入达到7000元,意味着当年全村村民总收入增加了1820.5万元,经济效益凸显.在这么短时间内就实现经济效益大跨越,至少要拥有以下因素:一是按期顺利完工并及时交付使用;二是工程质量有保障;三是及时进行了耕作经营.  相似文献   

17.
案情:1990年12月,某市人民政府(县级市)为该市A乡供销社颁发了某国用(1990)字第20-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市A乡B村第十组在2001年初对该证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向上级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发证办公室于2002年1月21日作出某土籍(2002)04号文件,其内容是:为A乡供销社于1990年12月办理  相似文献   

18.
日前,武陟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了该县某银行与南虹桥村村民徐某私下非法转让土地的案件。 武陟县某银行于2005年12月25日收取该县大虹桥乡南虹桥村徐某8000元土地使用权款后,擅自将该行大虹桥营业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82.2平方米转让给徐某。  相似文献   

19.
[案情]江苏省邳州市某村村民冯某,女,21岁,其全家祖孙七口在村内只有一处占地面积151平方米的老宅.2002年2月,冯某以"已达婚龄拟结婚"为由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批准宅基地一处,经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审核上报后,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冯某一处198平方米的新宅基地,该地位于村内并附着成活树木数棵.在冯某使用该地建住宅时,同村两村民出面制止,称该地为其"自留地",地上树木系其所栽,且冯某是女子不应享有本村宅基地,结婚后应到男方要宅基地,邳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准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以此为由将邳州市人民政府告上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决撤销批准行为.  相似文献   

20.
简要案情: 1997年11月,某单位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用松竹村村委下属的第三村民小组土地,被征土地所有权属第三村民小组所有.10年前,松竹村村委利用被征土地办园艺栽种果树,由村委负责经营,利润与第三村民小组"六四"分成.现仅存少量果树.1997年12月松竹村村委会代表第三村民小组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并领取了征用土地补偿费50万元,松竹村村委会扣除了其中的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费8万元,剩余的42万元土地补偿费,松竹村村委即以曾经经营被征地多年为由,要求与村民小组"六四"分成剩余土地征用补偿费.第三村民小组认为不合理拒不同意村委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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