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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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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 2005年,张某与蔡某合资成立了一家工贸公司,公司注册的法人代表为张某。2006年,该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008年3月,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张某与蔡某将其所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祝某,并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食品公司,由祝某担任食品公司的法人代表。同年8月,  相似文献   

2.
案例 A公司2002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亩,2004年,因受市场经济影响,A公司缩减项目投资,仅使用土地16亩,其余15亩土地没有使用。2004年,在闲置土地清理过程中,当地国土部门认为A公司没有使用的15亩土地属于闲置土地,拟收回该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3.
【基本案情】2006年7月20日,某国有企业向A市政府请求对其一划拔土地进行出让,经批准后,便与A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委托出让手续,经评估等手续,A市国土资源局便将上述土地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成功竞得该地块,当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A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房地产开发公  相似文献   

4.
《浙江地质》2008,(6):33-33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向各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5.
张涛 《河南地质》2011,(9):42-42
1996年,张某依法取得了一宗宅基地使用权,并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张某将该宗地转让给李某。李某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后,凭张某的出让合同和双方间的转让合同,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国土部门告诉李某,要先注销张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证,由国土部门与李某签订出让合同,然后凭新签订的出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6.
《湖南地质》2009,(7):60-61
2006年4月,经某市人民政府同意,该市制鞋厂(系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夕阳公司(系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原制鞋厂30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了夕阳公司;同年10月,夕阳公司取得了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200r7年3月,夕阳公司与东方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  相似文献   

7.
鲁镇 《河南地质》2008,(2):44-44
出让土地使用权如何提前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相似文献   

8.
5月18日,偃师市国土资源局成功拍卖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面积为14432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成交价款13855.36万元。(耿文里)近日,郑州市上街区成功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为7030.5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共成交总价款581万元。(许丽丽)5月18日,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用途均为商业用地,  相似文献   

9.
龙舟 《湖南地质》2009,(4):76-78
2005年,某市国土资源局将一块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建设用地挂牌出让给某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征地拆迁由开发商自行负责,国土资源局配合完成相关手续;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建设工程必须在两年内完成。后国土资源局为该开发商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向银行贷款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后市政府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但由于征地拆迁难度较大,该项目迟迟未能开工。在市政府统一部署的闲置用地清理活动中,该宗土地被认定为无偿收回的对象。  相似文献   

10.
《河南地质》2014,(6):63-6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宝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者不成交。  相似文献   

11.
张涛 《河南地质》2010,(9):43-43
2004年3月,甲某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并持有土地使用证。2008年9月,甲某去世,其子乙某申请对该宗地继承。乙某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提出对该宗地继承申请时,被告知继承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行为之一,应缴纳契税后,才能继承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为此,乙某与国土资源局发生争执。  相似文献   

12.
《河南地质》2014,(11):63-6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宝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者不成交。  相似文献   

13.
《河南地质》2014,(6):61-6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宝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者不成交。  相似文献   

14.
《河南地质》2014,(11):62-6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宝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者不成交。  相似文献   

15.
案例 某市房地产公司因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立案受理,并成立了破产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该房地产公司破产财产中包括尚未出售的商品房若干套,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为出让取得。此外,还有一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6.
《山东地质》2008,(5):65-66
济南 自2004年来,济阳县规范土地市场体系,从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度,推行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入手,建立制度,规范程序,使土地资产经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4年来,该县共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1宗,出让面积为49.3hm^2,实现政府土地收益2.53亿元。  相似文献   

17.
《河南地质》2014,(12):59-59
宝土拍告字〔2014〕005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宝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者不成交。  相似文献   

18.
案由:2009年4月6日,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一市民关于《是谁贪污了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留言,引发了许多网民跟帖。该留言为:“攒了数十年钱,终于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买完才发现这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5年,而我国规定的住宅用地使用权应该是70年,房产开发商的解释是‘政府只拍卖了25年’。请问剩下的使用年限去哪里了?土地权使用只有25年为何用来建住宅?到底是谁贪污了我们的土地权使用年限?”桃源县国土资源局正面回复:“国家只规定了最高使用年限,没有最低出让期规定,出让期低于最高出让年限并不违法”。对此,一网名一针见血地评论,“也就是说,住宅用地出让1天至70年均可。”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长葛市国土资源局着限于提升土地职能部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力,积极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模式,“开源”与。节流”并举,努力锻造“五个力”,促进了土地资源的科学配置,极大地提高了现有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率。2005年以来,该市共出让土地1680亩,收益3.12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土地1450亩,纯收益达到2.4亿元。2007年出让土地809亩,收益1.27亿元,分别比2006年底增长180%和220%。  相似文献   

20.
法学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已争论良久,而合同性质的不同认定导致实践中对出让过程中相关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法学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是民事合同,另一种认为是行政合同。笔者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性为民事合同为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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