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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局被授予“人民满意单位”
引用本文:周芬,周传莹.平阴局被授予“人民满意单位”[J].山东国土资源,2013(4):19.
作者姓名:周芬  周传莹
作者单位:平阴局
摘    要:近日,经全体人大代表评议投票,平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授予平阴县国土资源局"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2013年,平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全县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中开展评选"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在活动中,平阴县局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改

关 键 词:人民满意单位  人民群众  人大常委会  土地整治  平阴  密切相关  国土资源  行政执法部门  根本利益  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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