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11月7日 鲁政办发2003]9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查清土地资源状况,巩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成果,准确掌握城乡各类土地利用情况,促进保护耕地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基础数据和资料,省政府确定从现在起到2005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土地调查工作(包括城镇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省的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从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