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县(市、区)的京津冀城市群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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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经南,惠雨,杨石琳,等.基于县(市、区)的京津冀城市群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J].测绘地理信息,2024,49(2):100-107DOI:10.14188/j.2095-6045.202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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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经南 惠雨 杨石琳 赖思云 沈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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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湖北 武汉,430014;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上海市,200000;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 杭州,3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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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YB050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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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城市群的飞跃式发展带来空前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引起了发展与保护的严重矛盾,如何协调城市群生态与经济的关系成为关注热点。但目前针对中国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研究多局限于省(区、市)级单元,较少关注县(市、区)尺度。因此以中国三大城市群之一的京津冀城市群为例,构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2000年、2005年、2010年、2015年、2018年的县(市、区)协调水平进行评价。结果表明:①城市群经济差异极大且不平衡的趋势加重,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主要集中于京津和河北省地级市市辖区,呈现以京津为核心的聚集团状结构和以多个地级市市辖区为散点的点状结构;②城市群整体生态水平“先恶化后优化”,高生态水平县(市、区)前期主要集中于城市群北部,后向南扩张;低生态水平县(市、区)主要位于城市群中东部京津地区和河北省地级市市辖区,在研究中后期数量逐渐减少;③协调度失衡情况严重且未能得到改善,靠近京津中心和冀地级市市辖区的县(市、区)协调水平普遍较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构建区域协调发展共同体、建立“大中心多组团”的空间结构、合理布局产业分工、强化生态发展模式和生态补偿模式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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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京津冀城市群 县(市、区)级行政单位 生态保护 经济发展 协调发展 评价指标 耦合模型 |
收稿时间: | 202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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